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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学角度来讲,一项制度的优劣需要从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预期效果三个方面来评判。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设置对于我国当今社会而言已是刻不容缓。我国已经进入到经济发展的“高速公路”这种高速的经济增长需要其他上层建筑为其提供稳定的环境。而处于社会转型期的我国,刑事案件高发的事态始终不能得到缓解,据有关数据统计其中轻罪案件占到了判决总数的一半以上。对于这种压力,目前的起诉制度没有能力实现对案件在审判前的分流,给国家司法资源造成极大浪费。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早在上个世纪甚至更早就建立了相关的制度,这些国家建立相似制度的原因几乎都是源于社会的急迫需要。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起步较晚,属于探索阶段,此制度的形成体现了我国立法科学化、国际化的趋势。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有利于提高刑事诉讼的效率及对相关权益的保护,同时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相互交融,并且关联到起诉模式、等现代司法的前沿问题。在刑事诉讼中设计出比较完备的附条件不起诉的方法和程序,对我国刑事司法制度改革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本文论述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部分是关于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内涵包括立法背景,立法价值和与相关制度的辨析。研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要以制度的内涵作为逻辑起点。分析在当前大的法治环境和政策下,刑事诉讼法引入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必要性。第二部分通过对国外相关制度的考察,了解国外的做法,为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提供借鉴和参考。第三部分主要通过细致的分析与思考,发现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刑事法律体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制度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第四部分为附条件不起诉的立法建议,在此部分通过前文的总结和分析致力于找到可行的解决办法来完善关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相关立法。包括五项内容,从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考察方式、救济制度、制度的撤销、和法律后果几个方面对比当前立法中关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内容进行比较,提出对相关立法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