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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环境要素之一,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空气污染已成为全球性的社会公害。江西作为中部地区主要省份之一,自“中部崛起”战略实施以来,在实现快速、稳定、持续发展的同时,其所面临的空气污染问题也不容忽视。2013年,江西省开始启动“净空、净水、净土”环保专项行动,旨在改善空气、水和土壤的环境质量,进一步防范环境风险。本文在分析国内外评价空气质量的方法以及对于空气质量与经济发展关系研究的基础之上,运用空气污染综合指数法、灰色聚类分析法、灰色预测理论评价法针对SO2、NO2、PM10三种主要大气污染物对江西省的空气环境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结合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对空气质量指标和经济发展指标进行回归分析。研究发现:(1)2005-2014年间,江西省11个城市的SO2和NO2浓度均可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但可吸入颗粒物(以PM10为主)尚不能满足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此外,PM10在三种污染物中所占分担率也最大,根据预测,未来仍有进一步上升的趋势。(2)除省会南昌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外,其他10个设区市近三年的空气质量平均情况均为优良级别,其中景德镇、赣州、宜春、吉安、抚州表现为优,萍乡、九江、新余、鹰潭、上饶表现为良。11个城市中,以景德镇空气质量为最好,其次为赣州。空气质量排名最差的两个城市分别为南昌和萍乡。(3)传统“倒U”型环境库兹尼茨曲线并不能应用于对每个城市的空气质量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分析。无论以人均GDP还是常住人口密度作为指标的曲线拟合结果均显示南昌、鹰潭的拟合曲线的末端部分均呈下降趋势,说明该两个地区的空气质量与经济增长处于良性发展状态,目前经济的增长没有加重空气环境的污染,应该继续维持现有的经济发展策略和环境保护措施,而景德镇、新余、赣州的空气质量正随经济增长呈现逐步下降的趋势,说明该三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给空气环境带来了一定影响,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并加强力度改善空气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