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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体系中,经济制裁是国际行为体为了达成特定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目标而使用的重要对外政策工具之一。经济制裁众多功能中的威慑功能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制裁在国际体系中使用频率的增加,经济制裁的威慑功能面临着有效性不稳定、无法发挥出预期功效的困扰。因此,本研究所要探讨的问题是:哪些要素影响了经济制裁威慑功能有效性的发挥?这些要素具体包含哪些变量?其影响机制是如何运行的?本文首先明确了经济制裁中包含威慑功能。一方面,从经济制裁的角度来看,作为一项强制性对外政策工具的经济制裁具有惩罚、胁迫、发出信号等多种功能,其中还包括威慑;而威慑功能又是经济制裁中的深层次功能。另一方面,从威慑战略的角度来看,经济制裁可以作为经济武器发挥威慑力,因为它具备成为威慑手段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既然经济制裁的威慑功能十分重要而又难以实现,则需要研究使经济制裁威慑功能奏效的构成要素与实现机制。在此基础上,本研究借鉴威慑理论对战略威慑有效性的研究,从经济制裁发起方的实力、发起制裁的意愿与威慑信息的传递入手,结合经济制裁所使用的手段进行分析,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分别确定这4个要素各自所涵盖的具体变量,并对这4个要素中的具体变量进行衡量与分析,阐明各自的作用机理,最后再结合两个案例进行分析与检验。接下来,本文分别分析了经济制裁实力、制裁手段、制裁意愿与制裁威慑信息的传递这4个要素各自所包含的内容与作用方式。第一,经济制裁实力包括制裁发起方的物质常规能力、经济伤害实力、核武器潜在威慑力与制裁受国际支持程度,并运用熵权法与层次分析法对所收集的历史数据与调查数据进行定量分析,确定了以上要素各自对制裁实力的贡献度大小。第二,本文明确了经济制裁所使用的手段包括贸易制裁手段与金融制裁手段,这其中,贸易制裁手段的单独使用受到越来越多障碍的阻挠,而金融手段在经济制裁中占据着更明显的优势。第三,对经济制裁发起方威慑意愿的评估考察的是制裁发起方对制裁净收益与不制裁净收益的衡量,若前者大于后者,则制裁意愿强烈;若后者大于前者,则制裁意愿微弱。本文根据这一逻辑,总结了经济制裁中制裁发起方通常产生的5种收益-成本计算结果模式。第四,对经济制裁威慑信息传递的分析主要从制裁发起方对信息的表达、信息传播途径、目标国对信息的理解三方面入手予以展开。最后,本文通过一个成功案例与一个失败案例分析了4个要素在经济制裁案例中的作用过程与影响方式。本文将视角聚焦于经济制裁中的威慑功能,尝试加深并细化对该功能及其有效性的剖析。同时,为了更好理解未来国际局势中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经济制裁政策、激发经济制裁在应对反恐或防止武器扩散等具体目标上的积极意义,以及合理应对中国面临经济制裁时遭遇的挑战,对经济制裁及其威慑功能有效性的研究还应不断加强与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