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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然而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就业制度仍不完善。因此,本文着重从制度建设与创新的角度,研究我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现实问题,系统地阐述分析了我国现行的就业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对策。文章首先从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的历史沿革谈起,详细阐述了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的发展过程并进行了分析,指出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是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旧的毕业生分配制度已难以适应社会转型的需要。文章第二部分通过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现状分析,明确指出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在适用上的不足;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制度建设上仍存在着不少缺陷;高校毕业生就业缺少完备的法律保障体系;以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性不强等问题,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创新势在必行。第三部分着重介绍美国和日本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并对两国高校就业制度的共同特点进行了梳理与总结,以此作为我国高校就业制度改革的借鉴与参考。最后,针对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改革创新的对策。首先建议制定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其次建议将《暂行规定》升格为行政法规,修改其具体内容,强调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权益,以立法的形式解决就业过程中性别、户籍、专业等歧视问题;在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法律监督与审查中,建议主管部门及人事管理部门健全毕业生就业市场,建立毕业生维权保障机构,切实保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同时,高校应建立灵活、高效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完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体系,并对就业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从而保障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向着职业化、专家化的方向发展。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生产关系,以及上层建筑也会反过来影响生产力的发展与经济基础的稳固。如果我国现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仍然墨守成规,不思改革与创新,则会严重地影响我国人才以及劳动力市场的稳定运行,会阻碍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并且影响社会的稳定。只有改革和创新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才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进行,才能改善民生,最终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稳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