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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收费制度是我国环境管理中最早提出并普遍实行的政策之一。在我国环境现状和污染物减排的硬约束中,排污收费制度能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需要对其执行过程与执行效果进行全面政策评估。政策评估(评价)不仅是政策运行过程的重要一环,也是促进政策科学化的重要途径。
本文以我国污染物减排形势为背景,运用政策评估的方法,对我国排污收费政策的执行过程和执行效果进行了评估,在评估的基础上指出了排污收费制度改革的方向,提出了排污收费制度与排污权交易制度组合使用和基于DEA的区域削减指标分配模型。主要结论如下:
(1) 借鉴国内外的研究成果,根据排污收费制度的实际,提出了排污收费制度政策评估的分析框架,确立了排污收费制度政策评估的对象、程序和标准;明确了排污收费制度评估的模式与方法。
(2) 在排污收费制度执行过程中,从政策投入标准看,排污收费制度的执行资源投入还不够,我国的执行组织不论是人员配置还是经费开支都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基层环保机构还存在人员编制未理顺和经费保障不到位等问题;政策执行中各种层次的利益相关者的博弈行为,增加了监管的难度并影响了政策执行的效果。
(3) 在政策执行效果评估中,以广东省为例,对该地区10年来排污费征收、使用和管理进行了定量分析;并剖析了污染物减排与收费制度的关系。分析结果表明,《条例》在资金筹集功能上比旧收费制度加强了,2005年排污费74002万元比2004年95907万元上涨了29.6%;在污染物控制上《条例》对提高环境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排放绩效上有一定的效果,但对污染物减排作用不明显;《条例》对重点行业的产值和工业增加值的影响很小,远远小于预测值,对火电行业排污费的影响较明显,但实行了脱硫电价优惠后,已经基本缓解了电厂脱硫和排污费支出的压力;《条例》对区域的影响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排污费征收力度和污染物治理力度大,而经济欠发达地区较低,《条例》实施后广东省各地级市排污费总体上呈上升趋势,珠江三角洲和北部山区的污染物治理力度在加强,而东翼和西翼在下降。
(4) 在政策评估的基础上,针对排污收费制度在污染物减排控制中存在的不足,从庇古税制下排污收费制度本身的改革完善和从科思产权理论下的排污权交易制度研究了排污收费制度的改革方向,并指出现实中整合排污收费制度与排污权交易制度是较佳的选择。以排污收费制度充当排污权交易的溢出机制,并且继续保持排污收费制度的资金筹集功能,为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全面铺开减少政治阻力。
(5) 基于投入产出的数据包络分析(DEA)模型,首次从效率优先原则和公平兼顾效率原则出发,对全国节能节水减排指标的分配进行了研究,得到了我国31各省市的节能节水减排指标的分配表,从另一个分配角度为总量分配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