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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拥有国有企业,国企作为政府职能的延伸,在保障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营、调节国民经济和市场竞争、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提高全社会经济效益和发展水平等方面发挥着非国有企业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国有企业走到今天却步入了极大的困惑之中,国企如何“解困”、国企向何处去已成为我国目前的主要难题。 国企由于存在的目的及性质特征不同于一般性质的企业,因而,对国企经营效绩的评价不能片面采用经济效益的标准来衡量,而应根据国企的目标来评价,评价企业达到和完成目标的程度。我国国企行业分布较广、种类繁多,不同类别的国企经营目标有一定的区别,只有正确认识国企的性质特征才能明确不同类别国企的目标,从而建立正确的评价标准和体系,才能对国企进行客观、公正和准确的评价。 本文主要针对被评价的企业这一评价对象,首先了解国有企业的定义,分析并明确国企的性质具有二重性,即经济性和社会性,由此分析出国企具有双重目标,即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国企的经济目标应服从社会目标。 其次,对国有企业按其作用特点分为三类,并分析不同类别国企的目标。 (1)垄断型国企(包括自然垄断的基础性行业)。 (2)服务型国企。 (3)竞争型国企。 第三,通过对中外国有企业效绩评价的发展和现状的比较研究,分析出我国现行国企效绩评价体系的不足和缺陷所在,提出我国效绩评价体系应与企业目标相符,应增加企业社会贡献的评价。 第四,针对三类不同类别的国企进行效绩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在现行效绩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增加对企业社会贡献的评价内容,使评价结果公平、客观而又真实反映企业的效绩。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既考虑了科学性原则要求、又考虑了指标的可操作性,同时还要留有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