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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CSR)运动对传统的股东财富最大化观点形成了巨大挑战,并逐渐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研究的焦点。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这一运动也加快了我国对社会责任的理论研究并促进了企业对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2006年,国家电网发布了我国央企第一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推向了高潮。这也促使笔者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及影响因素展开研究。国外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研究已经非常成熟,我国众多学者也对其先进经验成果进行了引进介绍。本文在这些前辈的基础上进行了综述,比较分析了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以及其他支持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相关理论。深入阐释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涵。进而,本文对国外主要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南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法律规章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今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准则的制定应当具有规范性和广泛的适用性,应当制定对信息披露质量进行审验的准则,应当有助于企业加强管理。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2.0》评级体系下,对中证100中的8l家公司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进行了质量评估。我们发现:国有控股公司与非国有控股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质量无明显差异,报告篇幅与报告质量存在一定的相关性,这些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普遍较低,信息披露不完善,且不同行业差距大,其中化工、食品饮料及金属矿采选行业信息披露质量较低,地产、建筑及金融行业信息披露质量较高。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分析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因素。分析表明:社会责任报告篇幅对报告质量有较大影响,在一定程度范围内存在正相关关系;企业规模对报告质量也有显著影响,这是因为实力雄厚的企业更有能力和意愿去履行社会责任并进行信息披露;高污染行业公司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质量反而更低,这是因为高污染行业负面信息较多,在自愿披露的体制下,这些公司在报告中对社会责任信息进行了大量隐瞒与粉饰。针对上述情况和影响因素,本文提出了相关建议:加大社会责任运动宣传,鼓励中小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研究制定适合各行业、更具操作性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准则;对社会责任信息进行强制披露与自愿披露划分;鼓励独立第三方机构对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合规、可靠性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