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产业结构与经济增长密切相关,产业结构的优化会提高生产率,促进经济增长,而经济的增长又会加速产业结构的转变,即经济增长与产业结构之间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这已经被众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轨迹不断证明。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借鉴发达国家的产业演进规律,制定适当的产业结构政策,采取一定的措施予以“矫正”产业结构的不利演进或加速本国产业结构的转变,不失为压缩本国产业结构演进进程,加速经济增长的良好途径。应该说,影响产业结构的政策手段比较宽泛,事实上税收政策也越来越多地被政府用来引导本国产业的良性发展。作为政府财政分权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的税收分权,一直以来间接地对产业结构变化产生着事实上的影响。但是,目前产业结构与税收政策之间影响的研究较多,也比较系统和完整,但是产业结构与税收分权制度的研究存在一定程度的分离,税收分权对产业结构演进的影响机理等方面的研究还不够深入。从中国历史发展沿革来看,经济发展与政治体制始终紧密相联,中央与地方的博弈行为始终存在,本文试图重点从新中国成立以来,顺着历史的脉络,将税收分权政策与产业结构结合起来,系统地讨论税收分权下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博弈行为是如何改变产业结构的调整,进而总结出我国税收分权制度对产业结构的影响效应,提出相关建议。
在中国建国初期的计划经济时代,政府是以压低收入、提高价格的方式创造国有企业利润,是以利润的形式而不是税收的形式来筹集国家的财政收入。这个时期税收相对于企业利润而言微不足道,可以说这个时候的国企利润是作为一种特殊的税收形式充当着国家筹集财政资金的作用。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这种特殊的筹集国家财政资金的方式对当时经济确实产生了积极影响,但是其带来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地方政府没有固定的财政收入。早期由于国有企业的利润全部是收归中央所有,导致了地方政府不积极,经济效率低下,进而产生了诸如商品滞销、工厂停产、商店歇业、失业人员增加等问题。为了提高经济效率,提高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中央决定将一部分收入权划分给地方,除了划转税收收入之外,更重要的是将一部分国有企业利润划归地方所有。这种做法起初取得了好的效果,地方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了,生产得到了快速发展。然而这种快速发展同时伴随着各个地区之间重复建设、产业结构趋同等问题一起到来的。究其根本,就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由于产品的价格固定的、产品的销售也是稳定的,当时实行的低工资、低收入制度又使得产品的成本低廉,于是出现了哪个地区的产量高,哪个地区的国有企业利润就多的现象。因而,地方政府在发展生产的时候根本不用考虑地区的比较优势,盲目建设、重复建设,追求本地效益,导致出现原材料不流通、地区封锁及地方政府对地方企业“父爱主义”等现象。
改革开放之后,中央进行了两步“利改税”的改革并于1994年进行了分税制改革。可以说,改革是相当成功的,税收的概念得到了强化,整个财政管理体制也更加规范化、法制化。但是,从当前的发展来看应当说改革也是不彻底的。为了使改革更加顺利的进行,在进行分税制改革的时候,至少有两个方面改革得并不彻底:第一,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分权的时候,采取了隶属于中央的企业所征收之所得税归中央所有,隶属于地方的企业征收之所得税归地方所有,这种带有典型行政性分权性质的划分方式没有彻底改变地方政府的收入方式,地方政府保护本地企业的初衷并没有得到改变;第二,在税收返还的问题上,中央将1993年底之前的所有上缴收入全额返还给地方,以后每年以此为基数,加上以增值税的75%、消费税的100%乘上0.3进行返还。也就是说,中央保证了地方的既得利益,然而税收返还作为中央政府转移支付制度的主要形式,其功能就被弱化了。本文以博弈论的方法对这项功能的弱化及因此导致的中央调节产业结构的能力的削弱加以研究。
本文在分析总结既定税收分权条件下,研究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行为对产业结构的影响,并由此得出税制改革过程中保留的诸如企业所得税共享、资源税共享等具有行政性分权性质的划分方式,是导致地方政府形成新时期地方保护主义的根本因为,同时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完善使得中央政府在实行产业政策的时候失去了一项重要的工具,从而令中央政府的产业政策效力大减。
本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导论。阐述了研究税收分权影响产业结构关系的现实意义,分析了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指出了在具体研究中的重点和难点以及创新等问题,描述了文章的基本写作思路和写作结构等,为文章的研究方向奠定了基础;第二章是对税收分权进行理论分析和现状介绍。包括对税收分权的基本内容进行了详细分析解读,追溯了税收分权的理论基础,描述了我国税收分权的历史沿革,并介绍比较了税收分权的国际经验;第三章是对产业结构进行理论分析并总结中国产业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其中包括对产业结构演进规律的总结和对中国产业现状的分析,最后总结了中国产业结构存在的最主要的两个问题--“趋同化”与“低度化”;第四章为税收及税收分权对我国产业结构的影响效应进行了分析研究。运用经济学、博弈论的方法对税收及税收分权对产业结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研究,阐明了税收分权制度对产业结构的作用机理;第五章着重描述税收分权对产业结构的影响效应的实证分析。主要比较研究了流转税,财产税,以及资源税分权对相关产业结构的影响;第六章为结论。通过归纳产业结构的演进规律,设定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结合实证研究,论述了我国税收分权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应用,并借助我国最新的产业政策,提出了多目标下我国税收分权的改革建议。
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比较注重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主要采用了计量经济学、博弈论等研究方法。其中,计量经济学主要应用于地方政府对于产业结构的经验分析;博弈论主要应用于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关于产业政策影响的理论分析。笔者力图通过对这些方法的相互配合使用得出较有说服力的比较切合实际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