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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作为一种涉及到较大范围内的利益再分配的经济行为,深刻影响到了中国城市化、工业化,甚至现代化的进程。在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改革者不免遇到诸多矛盾的调和,如国企改制中的效率提高与分配公平的问题,提高效率的同时如何提高福利,经济效益与伦理价值该如何平衡等等。这些问题重大而紧迫,非常值得思考,本文试从帕累托标准原理来探讨国有企业改制所遇到的伦理问题。帕累托标准是新福利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作为西方现代经济学衡量效率的一个基本尺度,其本身就包含着价值判断和道德哲学的智慧。国有企业改制是一种经济行为,本文将帕累托标准运用于国企改制中来思考,不仅考虑了国企改制中效率问题,而且从社会效益来阐述国企改制中的权利平等、分配正义、以人为本等方面。本文主要以湖南省衡阳市国企改制为例,从改制前与改制后两个时间阶段分析国企改制中所存在的伦理问题,通过对边沁的功利主义、帕累托福利哲学以及帕累托标准运用于国企改制在权利公平、分配正义以及以人为本等伦理价值原则方面的思考,来探讨说明国企改制的政策施行成功不仅在于它效率方面的作用,也应该是以提高福利和改善道德环境为标准;从而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达到动机和效果的统一、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在国企改革进一步向攻坚期、深水区推进的过程中,无论是从自由产权交易模式还是完全集中调节模式、混合制改革模式,都可将帕累托标准结合运用其中,说明其符合经济尺度和伦理价值所取得的实际效果是一种佳境,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国企业伦理发展体系。本文尝试从帕累托标准的福利视角提出可行的途径,并将运用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方法,探头伦理学与经济学结合的可能性、必然性以及从理论到实践的具体运作中,对国企改制和改革发展中存有的问题,思考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以协调、绿色、开放、创新、共享为理念,用一个怎样的道德体系来指导适合国企改制发展的新思路,使改制的成果实现双赢,即国企健康发展,人民生活美好;国企改制最终能够实现全面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推动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