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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业绩的持续性是指过去业绩优秀的基金在未来能继续保持优秀业绩,过去业绩较差的基金亦将继续表现出较差业绩,即“强者恒强,弱者恒弱”。阳光私募基金由于其具有追求绝对收益、特定的募集对象以及灵活的运作机制等区别于公募基金的特点,迎合了高净值投资者以及机构投资者的需求,近年来在我国证券市场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因此,研究判断我国阳光私募基金业绩持续性的存在与否,并界定其主要影响因素,从而为基金参与各方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具有非凡的意义,这也正日益成为学者研究的热点。在检验阳光私募基金的业绩持续性时,本文以2010年1月至2015年12月为观察周期,并收集2010年之前成立且有连续业绩的126只基金样本,以保证数据的时效性且时间窗口包含了完整的股市行情。然后,通过横截面回归法和列联表法两种检验模型以及夏普指数和詹森指数两种业绩评价指标构成四种分析方法进行业绩持续性的显著性检验。结果发现,在以每6个月为一个检验周期时,基金业绩持续性仅存在于单边上扬的市场行情中,而在行情下跌时,基金业绩出现逆转;当以1年为检验期时,四种分析方法的结论产生较大不一致,且持续性结果整体上不显著,说明我国阳光私募基金不存在显著的长期业绩持续性。此外,比较四种分析方法的结果发现,在以詹森指数作为业绩评价指标时,检验的结果相对更为严格。依据业绩持续性的检验结果,本文将存在持续性的时间段作为新的观察周期,构造输赢组合再次筛选基金样本,并检验此时间段基金业绩的整体持续性以为后续的研究提供更严格的样本,最终筛选出56只基金样本。然后,提取六项基金业绩持续性可能的影响因素作为待检验变量运用多元回归模型进行检验,并在实证分析过程中通过方差扩大因子法解决各影响因素之间的多重共线性问题。实证结果发现,是否更换基金经理,基金规模以及地域因素是影响我国阳光私募基金业绩的显著因素。最后,根据本文研究结论以及我国阳光私募基金的实际发展情况为基金的参与各方——政府和监管层、基金管理公司和投资者等提出相关的建议,以为各方在未来的管理和投资决策中提供参考。在文章结尾处,进行全篇总结并提出未来研究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