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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经济、科技的进步与发展,使人们生活更加便利的同时,也使个人的生活空间前所未有的开放和透明,个人的隐私受到侵犯,公民生活安宁和人格独立受到损害,因此,人们对隐私保护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隐私权越来越作为一项重要的权利被人们关注。世界上很多国家对于隐私权利的保护、研究都非常重视,通过宪法与侵权行为法的规定,使公民在家庭生活和私人事务领域中享有充分的自由决定权,不受他人或公权力的干预。近年来我国的法治建设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已经有了提高。但是必须看到,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我国法律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特别是近年来,人们保护“隐私”的意识增强,因隐私权引起的诉讼增多,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但是我国目前关于隐私权的研究较为落后,立法发展也较慢。由于宪法和民事法律中没有专项条款保护隐私权,侵害隐私权的行为非常普遍。如何保护隐私权成为了法律界争相讨论的一大热点问题。因此,为顺应世界人格权发展的趋势和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应加快对隐私权的研究和保护。本文旨在通过对国内外隐私权的发展历程进行梳理以及对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形式进行比较,根据我国当前隐私权保护的现状和存在的不足,参照国外隐私权的立法成果,对如何加强和完善我国公民隐私权的法律保护,谈一些自己的建议与看法。本课题的研究不仅要为我国隐私权立法提出理论基础,还提出了我国应将隐私权具项化、宪法化的立法构想。具体来说就是,笔者对我国目前采用德国的人格权概念,将隐私认定为人格权的一种形式提出异议,建议借鉴美国的方式,将隐私权确定为一般人格权,以符合隐私权的发展需求。同时,对于隐私权较为长远的发展,还建议将对隐私权的保护上升到宪法层面,以解决私人领域面临的国家公权力介入的现代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