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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是海事法特有的一项法律制度,从其产生、发展到如今,历经不断完善,己经成为各国海商法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但是这一制度在立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上仍有许多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旨在对海事赔偿责任限制这一独特的法律制度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企望为海事审判实务提供一些理论参考。为此,本文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含义以及历史发展入手,探究其立法的本意,结合国际公约及各国国内法的规定对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实体内容和程序内容展开较为详尽的比较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如何完善我国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提出立法对策,以期更好地指导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在实践中的具体适用。全文共分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概述,主要介绍该制度的含义以及其发展历史,并阐述该制度在当代社会存在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第二部分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立法现状,分别从国际公约、主要国家以及我国的立法现状三个角度分析目前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国际立法现状。 第三部分为对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法律属性进行探讨,主要对该制度是实体权还是程序权、是抗辩权还是形成权这两个问题进行评析。 第四部分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实体内容的比较分析,本部分具体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责任主体、范围以及责任限制金额三个方面来阐述,着重针对船舶管理人和无船承运人能否成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主体进行评析。 第五部分主要对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性的问题进行探讨,分析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与设立基金程序的关系,重点阐述不设立基金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如何进行,以及相关案件的管辖问题。 第六部分为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完善,本部分首先对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然后结合审判实践对如何完善该制度提出立法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