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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有效的经济调节工具,国债在各国政府的经济活动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然而,远至20世纪80年代的拉美债务危机,近至尚未结束的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失控的巨额债务无一不对整个社会经济造成了严重的危害,而这些事例也向我们展示了过度举债的风险:国债所具有的巨大能量,只有在能够合理驾驭时,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起到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相反,放任国债规模的扩大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举动,过度累积的债务规模将有可能导致经济和金融风险,给整个社会带来巨大的破坏。我国自1981年开始恢复发行国债,迄今为止已有将近30年的历史。值得关注的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尤其是在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为应对可能到来的经济下滑,我国开始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与之相伴的是国债发行额急剧增加。尽管我国在2005年试图将财政政策由积极转向稳健,但随之而来的2007年次贷危机使这一进程平添变数,与1998年类似,我国在2008年再次启动积极性的财政政策,国债发行额也再次快速增长,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担忧和思索:我国当前的国债风险状况如何?我国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和办法来控制国债风险?本文试图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尝试做出合理的解答。本文首先对国债及国债风险做出了定义,本文认为,既然国债本质上属于信用范畴,它就具有风险。在这一基础上,本文讨论了国债风险的分类,表明将主要以国债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为代表来评估我国国债的风险。信用风险是国债风险几种表现形式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风险,其它风险最终都有可能通过信用风险表示出来。有鉴于此,本文首先采用常规指标分析了我国国债的信用风险。对于指标的选取,并没有盲目遵从“马约”,而是考虑了较为适合我国的情况的警戒线。接下来,针对传统风险分析忽视了国债除信用风险的其他几种风险形式的缺陷,本文选取市场风险,借鉴了私人机构评估和管理风险的风险价值(VaR)方法,试图对我国国债的市场风险做出评估。最后,在对我国国债风险做出评估的基础上,本文讨论了几项国债风险控制的措施,指出我国应从谋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优化国债结构,推进国债市场化进程,建立健全偿债基金制度来管理和控制国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