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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是当前我国政府为解决政府部门职能交叉、强化地方政府市场监管权责所进行的职能整合改革。目前,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等地均已开展相关改革实践。从实际的改革来看,这次发生在市场监管领域的综合执法改革主要是对省级政府以下工商、质监、食药监三部门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机构,实际中主要的做法是建立市场监管局,该机构对上接受市级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对下管理下级市场监管执法机构,并作为同级政府部门,接受同级政府的管理。这一改革,在实际过程中,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提高了政府市场监管效率,促进了职能部门整合,解决了职能交叉的问题。在改革的过程中,各地采取了多种措施进行,在本文,笔者通过以江苏省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作为分析案例,并梳理了其他地方的改革实践得出,各个地方进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主要做法包括:一是在区县级政府整合工商、质监、食药监督三部门职能,成立市场监管局统一行使三部门职能;二是建立市场监管局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利用权责清单方式来明确市场监管局的职责,同时方便社会监督;三是整合原先工商、质监、食药监的执法队伍,建立综合执法队伍,统一归市场监管局管理。在本文,笔者以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作为研究对象,首先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相关概念和理论进行分析,分析这场改革的理论基础:其次,对我国市场监管的历史发展进行分析,分析原先的市场监管体制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而引发了当前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为了详细地阐述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笔者选取了江苏省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作为实际案例;最后,笔者在对案例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重点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内容、特点进行分析,并分析当前所进行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所带来的实际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建议以完善我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通过本文的研究,一方面对当前正在进行的这场市场监管领域内的综合执法改革进行梳理,更为清晰的将这一改革展示出来;另一方面,通过研究,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后续开展提供一些建议,以期促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