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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往往伴随着城市发展的步伐而飞速发展,随着近年来上海市房地产市场的飞速发展,房地产相关税种对于本市税收收入特别是地方级税收收入已然越发重要,然而房地产相关税种在税收征管系统中落后的登记、核定、申报等方式已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的征管要求,产生了一定的税收征管问题及税收风险。
在上海市现行的各税种之中,与房地产有关的税种主要为: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以及个人住房房产税等。这些税种贯穿于房地产的开发、持有、转让等各个部分,具有时间跨度长,涉及企业多,政策复杂,税收总量大等特点。目前与房地产相关的税种在征收管理上分税种、分阶段进行管理,既没有与房地产自身的生命周期相关联,也没有进行税种间的对比印证,造成征管割裂,信息采集重复、浪费,使用低效。现有的征管模式与蓬勃发展的房地产市场不相适应,造成一定的税收征管问题和税收风险。
根据目前房地产实际情况,可以将房地产从出现到灭失的历程归纳概括为土地性质并更、取得土地使用权、建造开发、上市销售、持有使用、再次转让销售、再次持有使用……征收动迁、直到最后灭失,整个过程为非往复的一环扣一环的直线型结构。结合房地产这一特性,针对目前本市房地产相关税收各项征管问题,本论文给出的具体对策就是——构建“上海市房地产税收综合一体化征管系统”。
“上海市房地产税收综合一体化征管系统”从税收管理需求出发,打破现有征管系统中的依业务、依税种分散管理的模式,整合房地产各环节相关信息资源。税务部门主动掌握纳税人的房屋和土地信息,强化纳税人自主申报特别是第三方取得的信息,以地和房为核心,建立新的房地产征管模式及平台,全程跟踪地和房的变化过程,整合房地产各环节相关信息资源,分阶段监控纳税人的涉税风险,建立一个新型的“进程链条式管理、数据电子化采集、信息网状式沟通”的新征管模式,达到对涉及房地产各税种的链条化、主动化、信息化的管理。
“上海市房地产税收综合一体化征管系统”实现以下三方面创新:
一是创新管理模式,从“以户控税”向“以地和房控税”转变。依据房屋(土地)地址的唯一性,以房屋(土地)编号管理为主线,统一相关信息采集标准,实现各环节数据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连通,使链条管理实现环环相扣,上一个环节的有效数据能为下一个环节所用。从地和房建立原始信息,通过房和地寻找纳税人,从源头解决传统“以户管税”的弊端。房地产各税种最核心的内容是土地和房屋的信息,并且该信息的持续性较长不易发生变化,因此新征管系统的核心应为土地和房屋的信息,再确定对应的纳税人和应纳税额。
二是创新管理手段,从”登记化”向“信息化”转变。充分利用第三方的信息,由市税务局统一口径将第三方信息导入综合一体化征管系统,利用已掌握信息进行比对,系统自动发出纳税提醒和风险提示。如规划和土地部门的土地信息和住房保障部门的房屋信息,主动实现数据端口对接,建立本市的纳税人土地和房屋涉税信息库,实现从“登记化”向“信息化”的转变。
三是创新管理方式,从“被动化”向“主动化”转变。改变目前等待纳税人上门申报、登记的被动征管模式,通过综合一体化系统从第三方采集的数据,进行比对,自动发起纳税提醒,由主管税务部门主动联系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税收减免等涉税手续,实现对房地产各税种的主动征收。
在上海市现行的各税种之中,与房地产有关的税种主要为: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以及个人住房房产税等。这些税种贯穿于房地产的开发、持有、转让等各个部分,具有时间跨度长,涉及企业多,政策复杂,税收总量大等特点。目前与房地产相关的税种在征收管理上分税种、分阶段进行管理,既没有与房地产自身的生命周期相关联,也没有进行税种间的对比印证,造成征管割裂,信息采集重复、浪费,使用低效。现有的征管模式与蓬勃发展的房地产市场不相适应,造成一定的税收征管问题和税收风险。
根据目前房地产实际情况,可以将房地产从出现到灭失的历程归纳概括为土地性质并更、取得土地使用权、建造开发、上市销售、持有使用、再次转让销售、再次持有使用……征收动迁、直到最后灭失,整个过程为非往复的一环扣一环的直线型结构。结合房地产这一特性,针对目前本市房地产相关税收各项征管问题,本论文给出的具体对策就是——构建“上海市房地产税收综合一体化征管系统”。
“上海市房地产税收综合一体化征管系统”从税收管理需求出发,打破现有征管系统中的依业务、依税种分散管理的模式,整合房地产各环节相关信息资源。税务部门主动掌握纳税人的房屋和土地信息,强化纳税人自主申报特别是第三方取得的信息,以地和房为核心,建立新的房地产征管模式及平台,全程跟踪地和房的变化过程,整合房地产各环节相关信息资源,分阶段监控纳税人的涉税风险,建立一个新型的“进程链条式管理、数据电子化采集、信息网状式沟通”的新征管模式,达到对涉及房地产各税种的链条化、主动化、信息化的管理。
“上海市房地产税收综合一体化征管系统”实现以下三方面创新:
一是创新管理模式,从“以户控税”向“以地和房控税”转变。依据房屋(土地)地址的唯一性,以房屋(土地)编号管理为主线,统一相关信息采集标准,实现各环节数据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连通,使链条管理实现环环相扣,上一个环节的有效数据能为下一个环节所用。从地和房建立原始信息,通过房和地寻找纳税人,从源头解决传统“以户管税”的弊端。房地产各税种最核心的内容是土地和房屋的信息,并且该信息的持续性较长不易发生变化,因此新征管系统的核心应为土地和房屋的信息,再确定对应的纳税人和应纳税额。
二是创新管理手段,从”登记化”向“信息化”转变。充分利用第三方的信息,由市税务局统一口径将第三方信息导入综合一体化征管系统,利用已掌握信息进行比对,系统自动发出纳税提醒和风险提示。如规划和土地部门的土地信息和住房保障部门的房屋信息,主动实现数据端口对接,建立本市的纳税人土地和房屋涉税信息库,实现从“登记化”向“信息化”的转变。
三是创新管理方式,从“被动化”向“主动化”转变。改变目前等待纳税人上门申报、登记的被动征管模式,通过综合一体化系统从第三方采集的数据,进行比对,自动发起纳税提醒,由主管税务部门主动联系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税收减免等涉税手续,实现对房地产各税种的主动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