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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改装再售行为在市场化快速发展的今天屡见不鲜。但其类型之复杂、范围之广阔也在不断引发有关商标侵权的争议。在我国商标法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该行为进行单独或具体规制,而有关实现节约资源的循环经济政策又在一定程度上为商品改装再售行为提供了正当理由,这就使得法院在判定该行为是否违法时要兼顾多重利益,问题之复杂可想而知。所以,研究分析商品改装再售行为的商标侵权问题,是各市场化行业亟待解决的要事。基于本文研究的重心在于商品改装再售行为,即商品改造本身,因此因商标改造和使用而引发的商标侵权问题不在本文研究范围,且此类问题在商标法中已有明确规定,无研究之必要。本文在对涉及商品改装再售行为的相关案例进行分类梳理的基础上,试图分析并归纳典型案例,并根据典型案例总结的讨论要点,结合我国商标法领域的相关理论及国外理论、典型案例对几类要点进行具体分析,最后分别得出三类商品改装再售行为的商标侵权判定标准。相信这会对法院处理该类案件提供借鉴。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涉及商品改装再售行为的相关案例进行分类梳理,具体可分为改装商品内容再售、改装商品性质再售、改装商品包装再售。进而归纳并分析相应类型的经典案例,提出当前商品改装再售行为的争议问题,即使用商品上的商标是否构成商标性使用、商品改装与混淆理论的关系、商品改装与商标功能的关系、商品改装与商标权穷竭的关系、商品改装与商标合理使用的关系以及如何认定商品同一性。第二部分是根据典型案例总结的讨论要点,结合我国商标法领域的相关理论及国外理论、典型案例,从混淆理论、商标功能、商标权限制以及争议问题的实质等方面对商品改装再售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进行具体分析:商标性使用是运用混淆理论判定商品改装再售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的前提且有其相应的适用条件;商标功能和混淆理论在判断商品改装再售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时均具有独立价值;适用商标权穷竭原则和商标合理使用对商标权进行限制时时应符合相应的条件;商品改装再售行为的争议实质是改造的商品与原装商品是否构成商标法上的同一性。第三部分提出商品改装再售行为的商标侵权判定标准:一是从混淆理论角度出发,首先判断其是否属于商标性使用,如果不属于商标性使用则继续判定其是否对商标权人的权益造成实质性损害。其次,如果对商标的使用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则依据“商品相同或者类似”+“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准继续判定其是否构成混淆;二是从商标功能角度出发,分别判定其是否损害商标的来源识别功能、品质保证功能、广告功能和信誉承载功能。此外,还要考虑商标权穷竭原则和商标合理使用在判定商品改装再售行为侵权与否时的影响。最后,运用以上标准分别对改变商品内容再售、改变商品性质再售、改变商品包装再售等三类商品改装再售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进行判定。第四部分是结论。呼应引言,总结说明本文的研究背景、创新内容及解决的实际问题,肯定了文章的价值,也点明了文章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