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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人口大国和农业大国,食品生产和消耗量都居世界首位,食品安全成为我国当前较为突出的一个社会问题。近年来国内的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给我国人民的健康带来了严重损害,也极大地阻碍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食品安全性越来越成为中国人民关注的焦点。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是在食品上市前保障其安全性的一种重要手段,而毒理学评价工作的质量也需要相应的管理体系来保证。良好实验室规范(Good Laboratory Practice,GLP)是为保障非临床健康与环境安全性研究质量而制订的一套质量管理体系,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认可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尤其适用于非临床安全性研究。目前,我国食品毒理学评价标准已趋于完善,但尚未建立相应的GLP体系,不利于食品毒理学数据的同行认可、国际互认和被国际上采用。因此,尽早建立中国食品毒理GLP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对各国建立并实施的GLP体系进行对比分析,探究国内外GLP的实施情况。通过收集中国知网、PubMed数据库、万方数据库和维普数据库等文献数据,对近40年的GLP发展情况进行文献计量学分析,明确GLP体系发展动态。采用专家.咨询法和访谈的方式对我国食品毒理学研究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并收集对于构建我国食品GLP体系的多种观点。同时,从9个方面对FDA版GLP、OECD版GLP原则和CFDA版GLP的异同进行比较,明确提出食品GLP体系的概念、范围、认证部门和认证方式及主要框架和关注重点。本文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从计量学上看,GLP研究在近40年中呈不断增长的趋势;英、美、日等发达国家处于GLP研究领先地位,国内GLP发展也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现象;研究内容和范围不够全面,主要以药物、化学品和农药为主,GLP应用、质量保证和认证监督受到关注较多。2.各国GLP实施的进展也存在较大差距,美国、部分欧洲国家、日本的实施时间早、进展快、涵盖范围广;我国GLP实施工作在不断完善,GLP体系仍在不断丰富,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如GLP的覆盖范围窄、多数机构还由政府主办、通过国外GLP认证的机构不多等。3.国内外食品毒理学评价标准趋于成熟,评价工作开展顺利,但国内食品毒理学评价机构参差不齐、多数规模较小,监管部门多,尚未出台相应GLP规范。4.构建中国食品毒理GLP体系十分必要,应当以OECD、FDA、CFDA版GLP为基础,结合食品毒理学评价工作特点来建立;中国食品GLP应分层发展、逐渐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