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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化石能源资源总量有限,且其燃烧导致大量温室气体排放是引发温室效应的主要原因之一。要协调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开发利用边际土地发展非粮燃料乙醇产业是发展环境友好型可再生能源、缓解能源与环境双重压力的重要方面。我国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将充分利用现有荒草地、盐碱地、山坡等边际性土地资源,发展木薯乙醇、甜高粱乙醇等非粮燃料乙醇产业。到2015年,实现燃料乙醇年利用量400万吨。现有研究多数针对某单一原料燃料乙醇进行单位产出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研究范围多局限于生命周期,无法根据规划目标对产业整体排放进行定量分析。因此,结合我国实际,构建适合我国具体情况的燃料乙醇温室气体排放模型,并根据规划内容与目标,全面核算我国非粮乙醇产业整体温室气体排放,对于综合评价我国非粮燃料乙醇产业,确定节能减排工作重点以及制定新能源产业发展政策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结合我国土壤普查数据构建了扩展的土地足迹法,对开发我国边际土地导致的碳债进行了核算。基于中国2007年投入产出数据构建了经济投入产出一生命周期评价(EIO—LCA)模型,对燃料乙醇的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进行了核算。利用上述方法与模型切实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全面核算了燃料乙醇全产业链排放,准确反映了各阶段以及相关各行业的排放情况,并针对主要排放阶段及行业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减排建议。在此基础上,结合“十二五”规划内容和目标、我国现有边际土地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原料作物的适生区域分布,构建了满足规划目标的生产方案,并对方案下我国非粮燃料乙醇产业碳债、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进行了核算。最后,针对合理开发边际土地资源及实现燃料乙醇产业温室气体减排提出了建议。 研究结论如下: 我国适宜开发为燃料乙醇原料种植用地的边际土地类型主要为荒草地和盐碱地。开发上述两种边际土地不仅不会加剧温室气体排放,反而有可能以土壤碳储存的方式实现减排的效果。这一点从减排的角度支持了我国现行的非粮燃料乙醇发展政策。 木薯乙醇与甜高粱乙醇的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分别为5.642tCO2/t乙醇、5.647t CO2/t乙醇,相差无几。其中直接排放是主要部分,分别占其各自生命周期排放的67.83%、67.56%。排放量较大的阶段为乙醇生产阶段及原料种植阶段,排放量较大的相关行业为煤炭开采与洗选业以及电力、热力的生产与供应业。这主要是生产阶段消耗燃煤以及种植阶段施用化肥农药导致的。因此,主要的减排措施也应从提高能效、减少能耗以及降低农药化肥的使用量等方面入手。 我国现存可开发利用的边际土地总面积达700.16×104 hm2,其中超过一半由荒草地构成。重点开发东北、华北、西南、华南地区以及小部分内蒙-新疆地区的盐碱地以及荒草地即可实现我国非粮燃料乙醇规划目标。满足非粮燃料乙醇产业“十二五”规划目标的生产方案中,开发边际土地总面积为82.016×104 hm2,仅占全国边际土地总面积的11.71%。开发上述边际土地将实现碳储存23.744万吨。非粮燃料乙醇产业的温室气体排放为每年1872.822万吨。 在我国,利用边际土地发展非粮燃料乙醇无论是对缓解能源危机还是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都是十分有益的。未来的产业政策应从边际土地开发以及产业本身的低碳整改两个方面加以引导和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