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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基于对以往“伪浪漫主义”的厌恶和反感,不少人对浪漫主义文学产生了一种本能的抵触情绪,因而,在新时期整体文学中,浪漫主义文学一直被许多人所误解和冷落,甚至有人否定文学中浪漫主义精神的存在。 针对上述情况,本文在总结中外学者、作家对浪漫主义精神的界定的基础上,指出浪漫主义精神作为人类对自由和理想的一种精神承诺,作为人类的一种“类本质”的阐扬,是永远不会从人的视野中消逝的,反而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和超越性。 本文的一个特色是从精神层面上来研究新时期小说中的浪漫主义精神,而不是一种思潮或文学方法研究,是从文学性本身来结合具体小说文本进行具体分析。 论文主要由前言部分、正论的四个部分和结语部分组成。 前言部分主要是结合歌德、席勒和黑格尔等中外文学家、哲学家和文学史家对浪漫主义界定,指出浪漫主义精神作为一种艺术精神,其精神特征是:主情性、回归自然、追求自由、寻找精神家园、超越自我和追求神秘与神奇等。 从根本上说,文学中的浪漫主义精神是不会消亡的。无论社会发展到何种程度,都不能否认文学艺术的审美乌托邦的意义,因为它体现了人类向上的善良美好的本性,提供了一种不同于历史理性或工具理性的精神尺度。而这种永远向着尚未实现的可能性进发的追求,就是浪漫主义精神。 主体部分主要是结合新时期文学中的具体文本对浪漫主义精神进行分析,具体地分析浪漫主义精神的精神特征,主要分为遥想激情岁月、守望理想家园、寄情自然山水和追求原始神秘四部分。 “激情”是一种达到极致的生命状态,它必然需要抒发——抒情。但是,对于激情的分析,我们绝不能离开具体的时代背景而抽象空谈,对激情本身,我们是永不能加以褒贬的。因此,本文尽量避开对那段“激情岁月”——文革十年的价值评判,而仅仅分析这种激情状态所引发的种种效应。 “家园”的实质内涵,就是我们每个人与生俱来的生存环境或者说文化氛围。通过它,个性生命即使遭遇种种现实的不如意,仍然可以实现苦难的解脱和求得个体生命的寄托。物欲的极大膨胀外化为“现代文明”,带来了魂的衰败——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