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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的报告,对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了具体目标要求,简政放权将成为接下来几年中治国理政指导思想中的重头戏,乡镇行政体制改革作为重要一环,被再次提到了崭新高度,通过向乡镇一级政府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优发展环境、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向转变。从新民主主义革命至今,乡镇一级政府的职能定位一直是争议较大的领域,建国以来我国对乡镇进行国多次改革,但效果并不尽如人意。乡镇改革成为难度最大,面临现实问题最多的深水区。2010年,中央决定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选取一些镇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将之作为推动城镇化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试验田,通过在不同地区、条件各异的情况下,找到制度层面的制约因素,比较机制差异、寻求解决之道、打破发展瓶颈,以推进基层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基本制度建设,增强乡镇的吸引力和容纳力,建设一批有特色的乡镇和小城市。 2014年,江苏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一千多个乡镇中选择20个镇作为试点,试点工作全面铺开后,将邀请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国务院法制办、国家行政学院等单位联合开展的第三方评估,评估不合格、社会满意度低、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试点资格。2014年底泰州市正式下发《关于开展重点镇(园区)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泰办发〔2014〕45号),将靖江市新桥镇列入重点镇简政放权改革试点,要求新桥镇做泰州改革的先行者、排头兵。本文通过靖江市新桥镇2015年10月正式推行简政放权改革试点以来的发展情况,总结试点过程中的成功经验,研究乡镇简政放权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分析导致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可行性的应对策略,希望为乡镇简政放权的推广提供一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