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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是企业释放治理效应的灵魂和基础,不同的股权性质决定企业拥有不一样的资源禀赋,最终影响企业的财务行为和经营效率。现阶段,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简称:国企混改)成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早在1999年十五届四中全会就已提出,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决定。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重点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股权结构。2017年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2016-2019年分四批混改试点企业,2018年实施央企“双百行动”,2020年提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至此,国企混改已被纳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顶层框架,成为激发国有企业活力,提升国有资本效率,优化法人治理结构的关键环节。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关键阶段,实体经济面临转型升级的重大挑战。被利润陷进裹挟的制造业等实体行业亦陷入低成本竞争的尴尬局面。因此,实体企业均纷纷转战金融行业和房地产业,不顾中小股东利益和企业长远发展目标,追求短期超额利润,试图采用关联交易进行企业激进避税行为和过度金融资产投资,进而降低企业生产效率。据国泰安数据显示,非金融类上市公司持有金融资产年总值由2003年125亿元猛增至2018年117000亿元。上市公司呈现从依靠主业来赚取利润转向依靠投资虚拟经济盈利的趋势,这一现象受到政府、商界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十九大报告在提出深化混改的同时亦指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中国股票市场“同涨同跌”现象普遍发生,影响着股票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和信息传递效率。因此,混合所有制改革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一同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此时,民营资本融入国企,增强了混改中的国有企业以股东价值最大化为主要目标的意愿,但令学术界和社会公众担忧的是,参与混改的国有企业是否会因此而进行激进避税,使得国家财税供给得不到保障。相比民营企业,国企肩负着一定的政治性目标,对失业、公平、贫穷和环境等社会责任起到关键性作用,国企混改是否会损害受惠人群的利益?因此,本文以国企混改为主要研究对象,分析参与混改后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得到优化?是否能缓解委托代理问题?是否能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能否抑制国有企业短视机会主义行为?混改后的国企是否会激进避税?是否还会“脱实向虚”?是否抑制股价同步性?上述均是本文亟待解答的问题。本文分别从“股东制衡、纳税贡献、业务表现和市场反应”四个维度和内、外部治理效应两种研究视角分别检验国企混改的治理效应,其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混合所有制改革治理效应的股东表现:基于国企关联交易视角。本文研究发现:混合所有制改革程度越高,国有企业关联交易越低。基于内部治理机制研究发现,国企混改有效发挥企业非国有股东制衡机制,提高内部控制质量,从而有效抑制国企关联交易行为。同时,基于外部治理机制发现,混改国企受到更多媒体关注,从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其监管,从而有效抑制国企内部关联交易水平。本文还研究其他外部治理环境对混改和国企关联交易的负相关关系的影响。具体而言,低产品市场竞争、低政府放权意愿和低外部审计质量的国有企业,其混合所有制股权程度和关联交易负相关关系更显著,即说明三者与混改均具有替代效应,三者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治理作用。第二,混合所有制改革治理效应的纳税贡献:基于国企避税视角。本文实证检验结果发现:第一,在国企混改过程中,混改股权种类多样化赫芬达尔指数和熵指数对国有企业避税水平均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即国企混改程度越高,企业避税水平越低。第二,混改影响国企避税存在内部和外部两条治理机制。一方面,混改通过激发非国有股东制衡机制,迫使企业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缓解融资约束,约束国企控股股东和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抑制企业避税行为;另一方面,混改通过强化媒体曝光度和分析师关注的外部监督治理效应,约束国企控股股东和管理层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占,从而抑制企业因避税活动而从事的自利行为,两条路径均能抑制国企关联交易水平。第三,基于外部治理环境横截面检验发现,在弱税收征管力度、高市场化程度和高政府放权意愿地区的国有企业,混改和企业避税的负相关关系更显著。第四,本文还基于企业避税路径,探讨对混改是否通过缓解国企避税行为,从而增加全要素生产率,结果得以验证。第三,混合所有制改革治理效应的业务表现:基于国企金融化视角。本文研究结果发现:第一,在国企混改过程中,混改股权种类多样化赫芬达尔指数和熵指数对国企金融化水平均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即国企混改程度越高,国企金融化水平越低。第二,混改影响国企避税存在内部和外部两条治理机制。一方面,基于内部治理的影响机制检验发现,国企混改有效发挥企业内部治理作用,降低关联内部交易,从而抑制企业金融化水平。另一方面,基于外部治理的影响机制检验发现,国企混改能有效发挥企业外部环境治理作用,增加分析师关注,有效监督管理层自利行为,从而抑制企业金融化水平。第三,基于外部治理环境横截面检验发现,在地方国企、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和外部审计质量较高的国企,混改和国企金融化水平的负相关关系更显著。第四,本文还基于企业金融化视角,探讨混改缓解国企金融化对创新的挤出效应。第四,混合所有制改革治理效应的市场反应:基于国企股价同步性视角。本章实证检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国企股价同步性之间的关系和影响机制。研究结果发现:第一,在国企混改过程中,混改股权种类多样化赫芬达尔指数和熵指数对国企股价同步性均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即国企混改程度越高,企业股价同步性水平越低。基于倾向得分匹配、多时点双重差分、工具变量和替换主要变量等稳健性检验,该结论仍稳健。第二,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的研究发现,国企混改,有效发挥企业内部治理作用,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提升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从而抑制股价同步性水平。第三,基于外部治理环境横截面检验发现,市场化程度、国企行政层级和媒体关注均对混改和国企股价同步性之间的负相关关起调节效应。本文的研究创新点主要在于:第一,在学术理论上,评估国企混改治理的政策效应。本文揭示了国企混改的治理效应和影响机制,扩展了混改相关理论文献。本文以内外部治理效应两个层面,系统地探讨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国企关联交易、企业避税、金融化和股价同步性之间的关系和影响机制。从内部治理效应来看,混改主要通过增加内部控制质量,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缓解融资约束三个维度来激发内部治理机制;从外部治理效应来看,混改可以通过媒体关注和分析师关注两个维度来引起外界舆论和专业人员的监督和评价,进而激发外部治理机制,从而作用于国企关联交易、企业避税、金融化和股价同步性四项经济后果。根据已有文献可知,尚未有文献研究以混改对国企关联交易、避税行为、金融化和股价同步性的影响及其机制展开研究。同时,鲜有文献以外部治理路径检验国企混改治理的政策效应,本文有效补充了微观数据下国企混改政策效应的相关文献,为科学、严谨地评价混合所有制中的政策作用提供理论依据。第二,在学术观点上,本文提供较为科学合理的国企混改治理作用评价方法。混改是动态改革行为,“混”是股权交易的一次性,“改”是法人治理的动态平衡,两者是企业逐步缓慢执行的股权决策,因此,仅仅使用DID或RDD的方法并不能精准、有效地衡量国企混改的政策效应。同时,国企混改是一个自我选择的过程,并非完全外生,可看做是一项“准自然实验”。本文以混改后股权多样化为出发点,以多期DID的方法一同衡量混改的治理作用。从关联交易、融资约束、分析师盈余预测等方面,系统考察混改对企业避税、金融化水平和股价同步性的影响,从关联交易、企业避税行为、金融化水平和股价同步性三个不同视角,检验它们对国企混改的全要素生产率、企业价值和经营风险的正相关关系的调节效应。第三,在研究样本上,构建国企全样本专有数据库。手工收集2003-2018年A股国有上市企业前十大股权结构和股东性质的全样本专有数据库,同时建立非国有股东治理数据库、多个大股东数据库和一致行动人手工数据库,这为本论文提供数据支持。同时,进一步细分前十大股东的股权性质种类,将股权性质种类细分为包括国有股权、自然人和家族企业、民营股权、金融结构股权、外资股权和其他六大类,为科学、有效度量混改提供了一套综合、系统和新颖的方法,为进一步设计国企混合股权结构比例提供经验证据,为今后研究股东网络关系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