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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Sperber和Wilson的关联理论为理论框架,以四场刑事及民事审判中的重述话语标记语为语料,重点探讨了法庭庭审中重述话语标记语的语用功能。论文的第一章作者介绍了关于选题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语料以及本研究的框架结构。第二章作者回顾和综述了国内外学者对话语标记语尤其是重述标记语的研究。第三章作者阐述了本文的理论框架,即关联理论。重点介绍了关联理论当中的明示推理模式,关联准则以及语境和语境效果以及这些原则对重述标记语的解释力。第四章是论文的主体部分,作者首先分析了承接前后话语的重述标记语的三种逻辑关系,即相似关系,转换关系和定义关系。在此基础上作者阐述了重述标记语的两大语用功能,即语篇功能和人际功能。作者又进一步将语篇功能细分为两个次类,即继续话题功能和限定话题功能;人际功能细分为四个功能,即加强话语权利,明示话语目的,消除面子威胁,推理话语含义。第五章结论部分作者概述了本研究的主要发现及其不足,对后续研究提出了几点建议。本文研究了三个主要问题:1关联理论用于解释和分析庭审话语中重述标记语的合理性。2重述标记语语用功能在法庭互动中的具体表现。3法庭互动中重述标记语使用者的使用意图。作者结合庭审真实语料的分析有如下发现:1关联理论以其认知环境以及交际主体之间的互明观点可以很好的解释重述标记语在法庭互动中的语用功能。2在法庭互动中,重述标记语在语用功能主要表现为两个大类,即语篇功能和人际功能。语篇功能可以细分为两个次类,即继续话题功能和限定话题功能;人际功能可以细分为四个功能,即加强话语权利,明示话语目的,消除面子威胁,推理话语含义。3重述标记语的使用意图与S1和S2的使用者有密切关系。当S1和S2源自同一使用者时重述标记语表现为明示功能;当S1和S2分别源自不同的使用者时,重述标记语表现为推理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