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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银行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内控建设是衡量银行内部管理稳健性、审慎性的标准,因此被认为是银行基于实现其经营目标的管理需要而自发产生的自律行为,其核心是为了防范和控制风险。但自中国全面开放银行业后,国内商业银行内控建设面临目标不明确、风险评估程序缺乏标准、操作缺乏权威性与可行性、管理独立性受限、全面性不足等问题。而就商业银行本身的管理而言,各自为政导致内控建设的发展与成效呈现出参差不齐的局面。这些问题的根源与核心在于缺乏切实可行的统一、规范、完善的法律规制,因而必须在我国银行业目前已颁布的内控相关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从立法层面上对其进行统一规范与管理。本文从内控建设的法定性出发,考察了国内商业银行内控现状和法制建设实情、借鉴国外内控法律规制的成功经验,提出符合我国国情、完善法律框架内的内控制度,以促进商业银行内控法制建设的公权力、强制性、适宜性,确保金融秩序的稳定与安全。本文由四章组成:第一章从内控制度的概念出发,分析了其内涵、外延及其所体现的现代管理理论基础;第二章分别借鉴了美国花旗银行、英国汇丰银行与德国德意志银行的内控体系管理,分析了金融危机的原因与教训,引申出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内控建设法制体系的必要性;第三章回顾我国商业银行内控法制建设的发展历程,针对目前存在的现状,梳理其缺陷与不足,进行法理有效性的评议;第四章从立法价值取向的角度出发,界定了内控法制的“软法”范畴初步设想,提出了法律框架下的内控建设法制化基本构想,促使商业银行有效行使法律权利,切实履行法律义务,维护金融体系有序、安全、稳定与繁荣发展,增强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