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湖北省内水资源丰富,有大小河流1193条,总长度3.5万公里,其中长江流入湖北境内1061公里。但是随着南水北调工程的实施,湖北省汉江流域水位下降,生态环境遭受恶化,尤其是汉江襄阳段水域生态功能不断下降。湖北省流域的生态问题越来越突出,水污染防治工作迫在眉睫。国内外研究表明,建立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是解决流域生态环境污染,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其中有效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模型是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关键,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近年来,我国在流域生态补偿标准的研究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不同学者的立意和出发点不尽相同,模型的构建呈现较大差异化。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套通用于一般省份流域生态补偿标准的研究模型。本课题首先提出了湖北省流域生态补偿的研究背景和意义,总结国内外流域生态补偿标准研究的文献综述,总结出国内几种研究较为常见的补偿标准的计算方法并进行对比分析,分别指出每种计算方法的优缺点,并最终确定采用机会成本法对湖北省流域生态补偿标准进行研究。接下来给出了流域水资源管理及水权交易的内涵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引出流域生态补偿的定义,建立了湖北省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测算的理论基础。针对于湖北省流域水资源状况和国控废水污染源的分析,本文提出了基于排污权视角的湖北省流域生态补偿研究的内涵界定,并据此构建了湖北省流域生态补偿标准的研究模型。本文以长江流域的四个流经城市武汉市、宜昌市、荆州市、黄石市为样本地区,选取上述四个城市人均GDP和人均工业废水排量连续九年的面板数据,并基于库次涅茨假说构建各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与排污量的倒U型曲线函数。通过该模型计算出理论排污权与实际排污权的差额,即各城市多使用的或损失的排污权。最后直接引用金帅曾演算的排污权价格,计算出各个城市的补偿标准,结果显示,2013年武汉市和宜昌市的实际排污权大于理论排污权,多使用的排污权乘以排污权价格即可得到该地区应该支付的生态补偿金额,补偿标准分别为4.8464和2.0183亿元。2013年荆州市和黄石市的实际排污权小于理论排污权,少使用的排污权乘以排污权价格即可得到该地区应该获得的生态补偿金额,补偿标准分别为0.2061和2.3628亿元。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分别从政策层面、经济层面和技术层面给出湖北省生态补偿量化的政策建议。在政策层面,要建立健全多层次生态补偿机制并强化政府在补偿机制实施上的管理作用;在经济层面,认为要拓宽生态补偿金筹措来源,建立复合式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在技术层面,不仅要完善流域水质监测技术,还要大力引进专项技术人才。最终建立科学的湖北省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模型,实现流域水资源的高效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