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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建筑结构高度不断增加,设计人员进行结构抗震验算时,调整楼层地震剪力系数达到规范要求过程中遇到越来越多的问题,且现行规范并未给出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取值的理论依据,导致部分设计人员开始质疑现行规范对楼层地震剪力系数的规定的合理性及适用性。加之目前关于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的研究仍存在一些不足:(1)算例未经过系统性设计,且算例数量较少,主要通过一个满足规范限值和不满足规范要求的结构进行对比,未针对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形成系统性深入研究;(2)主要基于弹塑性分析,通过侧向变形、构件受力等情况定性评价结构抗震性能,评价指标过于单一。因此,引入Park-Ang双参数破坏准则系统性研究不同楼层地震剪力系数的结构的抗震性能,确定结构抗震性能最优时对应的楼层地震剪力系数,为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的定量取值提供依据。本文设计5个33层框筒结构算例模型,在II类场地下,研究结构内力、侧向变形、塑性耗能、构件受力情况与楼层地震剪力系数的关系,基于上述分析结果,计算结构整体损伤指标并分析其与楼层地震剪力系数的关系;考虑场地类别影响,将在II类场地研究拓展到I类-IV类,研究结构侧向变形、整体损伤指标与楼层地震剪力系数关系。基于此,本文主要结论如下:(1)在II类场地,罕遇地震作用下,楼层地震剪力系数在1.47%-1.80%范围内时,侧向变形逐渐减小,虽降低幅度和速度均有所下降,但限制变形的程度依然较为可观,建议在实际情况允许下,可以适当提高刚度,增大楼层地震剪力系数,减小结构侧向变形;楼层地震剪力系数为1.71%时,结构塑性耗能占比最小,结构进入非线性程度最低。(2)在II类场地,罕遇地震作用下,楼层地震剪力系数为1.55%时,结构整体损伤指标最低,结构破坏程度最轻,又由于楼层地震剪力系数1.55%-1.80%时,结构整体损伤曲线斜率变化不明显,尤其在楼层地震剪力系数为1.60%时,其整体损伤指标与最低值非常接近,因此,在II类场地下,可认为规范规定的限值是较为合理的,当场地类别发生变化时,需要针对结构所在场地进行专门研究。(3)软弱场地具有放大结构楼层地震剪力系数的特性,在I、II类场地,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限值能够提高结构抗震性能,保证结构安全,在III、IV类场地时,则需要适当提高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限值,因此建议现行现行规范需考虑场地类别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