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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不仅是政府的财政收支计划,更是公众实现对政府财政收支权控制与监督的手段。预算法律制度是现代国家财政制度的基础与核心,是一国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国民主进程的晴雨表。预算本身就是一个民主政治程序,与生俱来追求民主、法治等价值。预算民主原则不仅是预算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更是预算法的首要原则、核心原则,是预算法其他原则的基础,对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等各个环节都具有指导意义。随着公共财政理论和预算民主理念的发展,无论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积极探索实现预算民主的路径与制度安排。随着民主法治的不断发展和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确立,我国现行预算法的不足暴露无遗,修改《预算法》已经列入立法规划。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来看,在强调预算公开、规范预算调整等方面有一些新的亮点,但与学界预期仍有差距。预算法律制度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很多方面。近十年来,我国预算改革主要集中在技术层面,例如零基预算改革、政府采购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等等。这些改革对完善我国的预算法律制度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我国现行预算法律制度仍存在一系列问题,使得预算在规范、控制政府财政收支行为方面的作用和功能得不到充分的发挥。本文认为,贯彻预算民主原则,是解决我国预算实践中诸多问题的关键。当前我国公共预算的民主性明显不足,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首先明确预算民主的内涵和其具体要求,再在预算民主的理念下对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监督等整个预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的对策建议。本文分三个方面从预算民主原则出发就如何完善我国预算法律制度进行了研究。第一部分“预算民主原则的基本理论分析”。在该部分,首先在分析预算民主原则的确立过程及该原则具体要求的基础上,总结出预算民主原则的内涵;其次,通过对预算民主原则的理论依据进行分析,阐述了确立预算民主原则的必要性;最后,结合我国预算制度改革的现实背景,阐述预算民主原则确立的意义。第二部分“预算民主原则下我国预算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在该部分,结合预算民主原则的具体要求,分析了我国预算法律制度存在的具体问题,如预算的完整性不高、公众参与度低、人大预算职能虚化、预算监督乏力和预算体制不合理。接着阐述了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第三部分“预算民主原则视野下我国预算法律制度完善的建议”。通过对国内外在预算法律制度方面成功做法的借鉴,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预算民主下完善我国预算法律制度的各项具体建议,包括完善和修订相关法律,建立预算公开、参与式预算等促进预算民主的相关配套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