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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进入20世纪末期以来,养老问题受到了普遍的关注。老年人能拥有生活无忧、幸福安康的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追求的美好愿景,这种愿景的实现有赖于养老的持续支持力。在欠发达民族地区的农村,由于历史和社会原因,家庭作为养老的核心支持力随着社会变迁而发生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的结果导致了养老保障的家庭支持功能弱化,寻求养老的多元支持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是一个“老、山、边、穷”地区,苗族人民的生活聚居区在湘西由于历史原因又集中处于相对偏远地区,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为应对养老支持问题,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养老支持特色。研究湘西农村苗族地区养老支持力对作为革命老区和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苗族在建设中分享社会发展成果、践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导思想、健全农村养老支持体系具有积极意义,为欠发达同类民族地区农村建设养老保障体系提供政策建议和可资借鉴的参考,同时也是我国建设多民族国家、增强民族团结的现实需要。。本文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苗族聚居区养老支持的历史变迁为研究起点,将其变迁历程分为清代湘西苗疆时期,中华民国时期,湘西解放-1977年和改革开放以来四个阶段,阐述了不同历史时期湘西苗族养老支持的主要特征,并从历史变迁中得出了相应的启示。本文借用了力学的“支持力”概念,将养老支持力分为自我支持力、家庭支持力和社会支持力等三类。基于对老年人收入来源和支出水平的分析指出老年人整体的自我养老支持力不高;对家庭支持力的强弱的分析主要取决于配偶与子女对老人所提供的经济支持、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结果表明有无配偶对老人的养老支持力具有重要的制约因素,而子女的外出务工则在老人家庭养老支持力主体缺位的情况下附加了照料孙子女的责任,另一方面子女的外出在提高了家庭对老人经济供给的基础上也直接导致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缺位,老年人精神和心理普遍处于孤独状态;湘西农村苗族地区养老的外部支持力则主要来自家庭所在的自然村寨(社区)和社会两个层次,也即社会支持力。通过案例分析指出在新形势下,传统的社区支持意义已经得到了新的拓展,依托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直接的经济支持等方式,使得老年人自我支配的消费能力得以提高。社会支持力是养老保障中最后一道支持来源,本文主要关注来自村级集体与政府的支持。调研数据表明:湘西自治州村级集体经济总量及其规模小,空壳村多,依靠集体经济为养老提供支持力极不现实。政府支持从本质上可以划分为制度支持与经济支持两个类型,本文主要从“五保户”制度、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医疗制度几个方面展开论述。本文的创新点在于从养老支持力系统的视角构建了湘西农村苗族地区养老保障的支持系统。首先提出了构建支持系统的原则,其次分析了构建支持系统需要处理的关系,第三分析了湘西农村苗族养老传统支持面临的困境,最后从系统论的视角以共容利益的思想建构了“家庭、社区、政府、老人”四位一体的养老保障支持系统模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湘西农村苗族养老支持系统建设的对策:明确家庭在民族地区农村养老体系建设中的地位,鼓励发展社区组织,加快民族地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民族地区农村经济,增强民族地区农村居民对养老保障支持体系构建的心理认同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