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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由于植被破坏、人为污染等诸多因素,河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不容乐观。河流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泥沙冲淤、污染物稀释、水生生物保护等均有一定的需水量要求。河流生态环境需水量就是在特定地域和地理条件下满足生态环境需水目标而划分出的水量,通过生态环境需水量的规划和预留,可以为流域水资源规划、保护以及生态环境恢复提供科学依据。但迄今为止对生态环境需水量还没有一个明确公认的定义和统一的计算原则、标准及方法。因此对生态环境需水量等术语概念的定义和理解上存在的差异,导致了的研究方法和计算结果的不尽相同,给管理和操作带来了诸多不便。
本文是首先在总结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掌握前沿的基础上,分析河流生态环境需水量的产生背景和意义;回顾河流生态环境需水量的产生和进展;思考河流生态环境需水量研究进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笔者以系统论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原则,从研究河流生态环境角度出发,阐述了“尽最大限度维护和协调河流系统所承担的系统功能,以流域这一有机整体中的社会、自然和经济三者协调发展为目标,进行河流的最小生态环境需水量研究和计算”的思路。进而界定了河流最小生态环境需水量的概念,分析河流生态环境需水量的特征和影响因子,确定其组成成分和研究范围,并通过研究各需水分项的耦合关系,建立求解河流最小生态环境需水总量的理论计算式。
本文的方法研究是建立在界定河流生态环境需水量概念的基础上,通过归纳总结国内外各需水分项的计算方法,包括来源、特点和适用范围,探讨了河流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方法。
本论文以天津市海河为实证研究对象,介绍海河干流区域概况,包括地理位置、自然环境以及海河沿岸区域的社会经济情况。分析了海河干流的水环境状况和水生态系统,指出了海河干流水生态的主要问题。本论文在天津市海河水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收集、实地调查取得了大量的水文和生态等数据,结合海河开发规划,确定了海河干流系统生态环境需水由基本生态环境需水、蒸发需水、自净需水、输沙需水、景观娱乐需水五部分组成,并通过分析各需水分项的耦合关系,计算出P0=90%保证率海河干流生态环境最小需水量为1.85亿m3,约占年均径流量的18.35%(1990-2000年)。根据海河干流规划的上游、中游、下游的功能,相应求出各河段的最小生态环境需水量分别为5.277×107m3、5.277×107m3、9.768×107m3。接着本文探讨了生态环境需水与水生态环境恢复之间的关系,预测海河干流水生态环境恢复中,在P0=90%保证率情况下,海河干流基本生态环境需水量为2.57m3/s,海河干流最小生态环境需水量为5.90m3/s,海河干流最大生态环境需水量为45.53m3/s。基于海河干流目前的漕蓄量以及来水情况,笔者认为海河干流水生态恢复的理想状态是达到10.27m3/s。
本文在结束语部分,就保障海河干流生态环境需水量和海河干流水生态恢复提出一些参考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