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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性问题在维特根斯坦的思想文本中有着特殊的表现形式。一种对维氏文本语境中意向性问题的“鉴定”表明,它所表达的主题在他哲学发展的各个阶段都处于中心地位。在维氏的前后期和所谓的思想中期语境中,相关于意向性的主题也经历着质的变化。维氏前期的意向性观点突出表现在命题图像的表征理论之中。后者建立于-种逻辑—形而上学先设同构论之上,包括命题图像理论和投影方法两个重要的方面,其基本论点是:命题图像对现实有所表征,就在于和后者有着一样的逻辑形式。而自20世纪30年代起,维氏借对罗素在意向性问题上的因果观念的批判,弃置了作为其前期命题图像理论核心的逻辑同构论。维氏在思想的中期对意向性问题有了自觉的主题式的探讨——思想和现实间的关系,在命令和其执行、预期和其满足以及命题和使其成真的东西间的关系下得到了具体阐述,完成了他在意向性问题探究上贯穿于其思想中后期的“语法转向”。后期维氏的意向性观点则首先和主要地体现在对语言的奥古斯丁图像的批判中,借此批判他把矛头指向了心理主义,即那种认为存在着所谓心灵状态或过程的哲学观念。而他解决或消解这些错误观念和由之产生的谬误的手段,就是对那些心理概念语词(如相信、疼痛、期待等等)进行语法分析。面相知觉的问题在维氏后期对意向性问题的探究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对面相知觉问题的探究一定意义上标志了他在意向性问题上的“现象学转向”。这些相关问题使得维氏一定程度上有别于了他后期言说意向性问题的风格,也使他和现象学有了对话的可能。在面相知觉问题上,维氏尝试澄清“看”这一概念在表达和描述知觉现象时所造成的混乱,并基于对“看”的语法概念的分析而消解了相关于面向知觉的困惑。在对意向性问题的研究中,大致有现象学和分析哲学两大不同传统。维氏在意向性问题上和分析哲学以及现象学都有着诸多直接的或间接的对话。他对布伦塔诺前期意向性的基本观点持否定和批评的立场,认为后者借以将意向性规定为心理现象特征的内知觉其实并无确定性。在面相知觉问题上,胡塞尔把质素作为面相闪现现象中知觉意向体验的真实组成部分,认为我们可基于面相闪现体验内在的自明性而对面相闪现进行理论描述;维氏则不将面相闪现现象当作“知觉体验”,他的通路是对面相知觉相关现象作语法研究。在反对经验主义在知觉问题上的给予物方面,维氏和胡塞尔却有着相近的立场。维氏对意向性问题的探究也颇多对弗雷格的继承和批判。他前期基于命题图像理论批评了弗雷格的意义理论,认为后者在被用来解释思想的意向性时并不能够胜任。维氏前期的语境原则在弗雷格处有其渊源,而其后期的语境原则更是在对弗雷格语境原则的批评基础上的拓展,是理解维氏在意义和意谓问题上论点的背景性原则。后期维氏看到,弗雷格的语境原则并不能保证他在其意义理论中贯彻一种坚定的反心理主义立场,其本质方面仍是奥古斯丁图像的应用。而作为维氏语境原则根基的“语言游戏”观念正是在对奥古斯丁图像的批判,以及对弗雷格意义和意谓理论的批判的基础上而得出的。语法研究是维氏探究意向性问题的方法论,它把我们引向心理语词的实际用法,并借此批判了关于心灵的“内在”实在论观念——一种基于笛卡尔身心二元论的本质主义。这一方法论贯穿于他对语言的奥古斯丁图像的批判,对意向态度和意识状态的区分,以及对“感觉材料”观念的批判。在反本质主义上,丹尼特继承和发展了维氏的立场,但他的“异质现象学”相比于维氏缺少了对心理语词真正表达性的关注。克里普克虽借对维氏的意谓和理解问题的解读提出“怀疑悖论”,认为在对语词意谓解释上的无穷倒退使得理解变为不可能,但此悖论着实是将维氏的观点绝对化的结果。哈克认为,维氏通过对思想和现实内语言式关系的阐明而给出了对意向性诸问题和困惑的解决方案。克兰则对此提出质疑,他指出,描述思想的语句和描述使其成真语句之间的语法关系并不能言尽意向性问题,而包含于我们意向表达中的作为意向内容的意谓,也无力于和现实的实际可能性达成一致。但克兰借以批评维氏的观点却是奥古斯丁图像的另一种延伸,是试图以分析的态度去理解日常语言游戏中的语法规则的复杂性。而维氏的立场却是,我们对于意向表达的确定并不在于对语法规则的解释,而是要对其进行描述。这种描述的立场也正反应了维氏思想中后期在对意向性问题探究中所贯彻始终的最重要的方法——语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