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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代对成都的书写当中,李劼人的“大河三部曲”和巴金的“激流三部曲”有明显不同的作家主体风格。同一个成都,在两位作家的笔下,呈现出不同的空间特性。本文针对这一现象,重点关注作者分别塑造了怎样的“成都”空间,又是如何在塑造的,而对于差异的关注能否引申出对新的问题的发现和探讨。面对上诉问题,论文主要分为四个章节进行讨论,在第一章当中主要运用空间理论对两大故事文本从地理文化、情感心理、权力意志三个方面进行比较,深入探讨作家所塑造的空间差异及各自的特征,并对于此书写背后的叙事策略、情感意志做出相应的分析。在第二、三章当中分别以人物叙事、历史叙述为经纬,来探究两大作品系列创造的人物典型和历史形态方面的特征。在以地域文学为出发点的讨论当中,始终关注巴金与李劼人在塑造上构成的差异,并由于这种差异指向的是启蒙立场和历史立场的对话和交锋,于此的深入探讨将有助于进一步厘清启蒙文学对启蒙思潮的误读,文学和运动之间错误的循环阐释和“礼教”的工具化思维。而除了在共时性角度来对比二者之间的差异,在第四章当中还从历时性角度关注作家主体的精神嬗变和作品的文学史意义,“激流三部曲”构成了巴金小说风貌变化的重要节点,为整体性解读作家思想提供重要突破口。而李劼人在“大河三部曲”当中对“历史”与“地域”的塑造也为文学史提供了丰厚的文学资源,两大经典文本在20世纪小说当中均有着草蛇灰线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