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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刻,同时也是资源环境瓶颈约束加剧的矛盾凸显期。我国人多地少、优质耕地少、后备资源少、用地粗放浪费现象普遍存在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加快推进,用地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将更加突显,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任务更加艰巨。与此同时,由于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乡二元结构持续存在,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造成农村劳动力、土地、资本等要素的持续大量流向城市,农业与农村发展缺乏有效积累与持续动力,“三农”问题日渐突出;而农村宅基地流转与退出机制的长期缺失,导致农村地区“人走房空”和“一户多宅”现象持续存在,加上我国大部分农村建设缺乏统一规划,村庄建设多数处于一种自发、无序状态,导致村庄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混乱,农村居民点面积庞大,土地利用方式极为粗放,利用效率低下,以大量宅基地废弃、土地闲置与低效利用为主要特征的农村空心化问题日益凸显,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与环境的改善,成为我国快速工业化、城镇化背景下阻碍农村稳定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的突出问题。农村居民点整治作为土地整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缓解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建设用地急速扩张与耕地资源保护的重要途径,也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平台。本文以浙江省吴兴区为例,通过政策分析法、文献研究法对农村居民点整治的相关理论、政策和制度进行分析总结,并借助实地调研、GIS技术、统计分析等手段,分析了吴兴区农村居民点用地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对吴兴区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整治模式和政策建议等相关方面进行了研究。从自然地理条件、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土地利用结构等方面介绍浙江省吴兴区概况,并对吴兴区农村居民点用地现状情况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吴兴区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75.9平方米/人,超过国家规定的150平方米/人的标准;同时农村居民点存在规模普遍偏小,分布不够集中、内部结构不够合理、基础服务设施配套不完善、村庄总体环境差等利用问题。将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划分为数量潜力、自然潜力和综合潜力三个层次。以行政村为测算单元计210个行政村,运用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测算了吴兴区农村居民点整治数量潜力并分级,得到吴兴区农村居民点整治数量潜力为1712.15公顷,占测算区域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的28.37%。由此可知,吴兴区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数量潜力较大。将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分为4级,一级及二级潜力行政村主要分布在杨家埠镇、道场乡、妙西镇和埭溪镇等传统农业区的西部丘陵乡镇;而西南部湿地水网区乡镇东林镇、东北部水网平原区由于地势平坦,人口和农村居民点较为密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较高,农村居民点整治数量潜力较为有限。从自然、农村居民点利用、交通区位、人口经济、基础设施情况、社会因素6个方面选取16个指标构建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单指标评价法、多因素综合评价法、筛选法、整体调控法评价农村居民点整治自然潜力和综合潜力并分级。吴兴区农村居民点整治自然潜力值在0-0.2241之间,其中有20个行政村为—级自然潜力行政村,二级自然潜力的行政村有53个。农村居民点综合潜力值在0-0.5442之间,一级综合潜力行政村有23个,二级综合潜力则有67个。从村庄发展模式、组织管理模式、资金筹措模式对农村居民点整治模式进行归纳总结梳理,并结合吴兴区实际情况与发展方向,将吴兴区农村居民点整治模式划分为城镇化引领型模式、建设中心村模式、内部整治型模式和整村搬迁型模式,并将模式具体落实到行政村。并以吴兴区八里店镇南部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为典型案例,介绍吴兴区农村居民点整治的组织管理、资金筹集、拆村并点、新村建设、拆旧区复垦等情况。最后从规划、权属、运作模式、资金筹措、组织宣传等方面提出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居民点整治的对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