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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态建设运动具有典型的政府主导型特点。本研究通过对陕南X县退耕还林政策实施过程进行实地调查,分析了生态政策在农村的实践逻辑,进而来探讨在中国目前的政治结构和乡村社会结构中地方政府的行动逻辑,以此来达到对国家政策实施过程的真实理解。笔者认为要理解生态政策的实施过程应当回答以下三个问题:第一,生态问题是如何被建构起来,进入到国家和社会公众的视野中?地方政府是如何将国家的生态话语纳入到地方的议事日程中?第二,地方政府又是采取什么样的行动逻辑来保证中央生态政策和生态建设任务的贯彻落实?第三,退耕农户对退耕还林政策有着怎样的认知,在实践中又会采取了什么样的行动,退耕农户的策略行动对于退耕还林政策的落实有着怎样的影响?首先,生态问题进入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视野中的过程是一个生态问题被不断“建构”的过程。在中央层面上,中央政治话语从“经济建设为中心”变为“可持续发展”促成了生态建设被提上了政府的议事日程,生态问题被建构成为中央关注的中心问题。然而对于具体实施生态建设的地方政府而言,生态建设只有与地方发展联系在一起才会突显出其自身的价值。从中央和地方政府对生态建设的理解不同,我们可以发现庞大的国家机器内部并不是铁板一块,在对待生态建设这个问题上国家要的是生态而地方要的是发展。其次,关于在退耕还林政策实施中地方政府的实践逻辑,我认为应当回到地方政府所处的场域中来理解。首先,从制度设计来看,地方政府是国家科层体制的组成部分,处于荣敬本所概括的“压力型体制”之中,上级布置的任务没有商量的余地,必须完成。同时,地方政府退耕还林的实践场域又是一个充满了非正式逻辑的乡土社会。这种乡土社会有自己“隐藏的文本”,乡镇干部通过将正式的行政权力与非正式的乡土社会逻辑相结合,从而完成了上级布置的任务。最后,笔者认为,研究一项社会政策不仅要分析政策是如何被建构起来,如何被具体操作,而且还要理解政策的接受者——那些在宏大历史叙事中消解了的沉默的大多数是如何理解这一政策,又会采取什么样的行动逻辑。地方政府为了实现对农民的有效动员,往往将退耕还林与各种“脱贫致富”项目结合起来,他们的生产生活是被政府“设计”的。然而退耕农户他们并没有真正对生态建设产生主观上的自觉认同他们更关心的是那永远不会停下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