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媒体负面报道在资本市场中同时发挥着信息传播的职能和监督治理职能。信息传播是指媒体通过收集、加工、整理和散播上市公司信息的方式向市场传递信号,以降低信息的不对称。媒体监督治理是指媒体通过对上市公司经营情况的报道,对上市公司及其内部控制人的行为进行监督控制或激励约束,客观上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治理机制的完善和经营绩效的提高。媒体作为一种重要的外部治理机制,在公司治理的框架下,通过经理人声誉机制发挥作用。通过媒体的监督治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公司及其内部控制人的代理行为,发挥“看门狗”作用,以此提升公司价值。在当前资本市场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本文首先实证分析了媒体对我国上市公司的报道关注,实证研究了媒体的负面报道对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的影响及其内在机理。接下来又以2003-2012年深交所772家公司为样本,探析了媒体对我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这一资本配置行为的影响关系。实证研究发现:媒体作为一种法律外的治理机制,不仅在信息传播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有影响;同时对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行为会产生影响。媒体对上市公司的报道是通过其信息散播职能以降低与外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提高了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继而外部投资者能够有效、及时了解和关注到企业资本配置行为,最后发挥媒体的监督治理作用。具体表现在:无论是报纸媒体的还是网络媒体负面报道,其负面报道均可以有效地提升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且网络媒体的报道更加显著。有效充分的信息披露质量是媒体继续发挥其监督治理作用的基石,在此基础上,媒体监督治理作用体现在媒体对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的报道方式会屈服于政治压力。也即,媒体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目标是来自同一省份或者是来自外资企业的报道更加有利,相应的负面报道会越少。媒体的负面报道能够影响到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结果,特别是非国有上市公司,且这种影响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后更加明显。本文研究结论证实我国资本市场中媒体的公司治理作用是存在的,虽然受限于我国的经理人制度不完善和声誉机制作用的局限,但媒体的外部监督功能对于上市公司资本配置行为是有影响的,本文最后在基于提高上市公司资源配置效率的前提下,提出了三条关于媒体企业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