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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时代的今天,激烈的市场竞争归根到底仍然是人才的竞争,而无论是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或者其他用人单位,都必将面临人才的甄别、筛选、提拔、考核等一系列问题。从哲学上看,“动”是永恒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干部选拔工作(纵向的人事变动)如何既要做到追崇自由,优化资源的合理配置,又要做到遵循秩序,通过既定的法律制度确认行为的界限乃至行为的准则,一直是用人单位高度重视并且反复思考的问题。纵观古今中外,选拔干部方式方法各种各样,形成的干部选拔制度也各不相同,我国传统的大一统干部委任制度的弊端日益显现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应运而生的竞争性干部选拔制度。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核心系通过竞争性选拔的方式实现干部人事变动,主要包括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这两个层面的内容。竞争性选拔干部能够通过考试、考察、考核各个环节,更好更全面的实现筛选、区分、导向功能,检测、补充、验证功能以及指引、助推和完善功能,保证干部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以及高效,从而达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一方面优秀的人才能得到重用,另一方面干部的能力与工作岗位需求相匹配相适应的最终目的。 但是,从目前的竞争性选拔干部现状来看,在制度设定上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和不合理、在具体工作运用中仍然存在不规范、不公平、不科学、不合理以及低效率等情形。一方面以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竞争性选拔处级干部相关工作为例,虽然其现行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成绩可喜,但问题颇多,有些根深蒂固的问题仍然未能解决,另一方面,西方的“文官选人制度”,区分了“政务官”和“事务官”,干部选拔制度较为成熟合理,但是由于国情不同、文化差异,可借鉴可参考性十分有限。在此,笔者试图就竞争性选拔干部的科学内涵、发展脉络、相互关系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借鉴我国部分地区选拔干部的有益成果,试图对竞争性干部选拔制度的完善以及竞争性干部选拔工作的推进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