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工伤损害,是工业化社会的产物,在现代社会仍为不可避免且经常发生的问题。其不仅关系劳动者生存权的维护,而且影响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所以历来为立法热点与法学研究之重要课题。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工伤损害屡有发生,高危行业农民工工伤损害比率居高不下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因此,如何有效救济工伤损害以及如何运用法律预防或减少损害发生,已经迫在眉睫。本文以我国工伤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为题,全文共分为三章。第一章的内容是工伤损害赔偿法律制度概述。该部分在界定工伤损害赔偿概念的基础上,分析工伤损害赔偿具有侵权和工伤保险的双重性质。在简要介绍工伤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历史演变之后,指出构建一种适合本国国情的综合救助体制是社会发展之必然。第二章是关于我国现行工伤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之检讨。本章分析了我国现行工伤损害赔偿在侵权法和工伤保险法律制度适用上的现状,指出它们存在的缺陷,为后文论述奠定了基础。第三章论述了完善我国工伤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之构想。首先从法理学和法经济学角度分析了构建我国工伤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应遵循的理念和原则,提出正义与效率并举,并充分发挥工伤保险的预防功能。其次,在考察现今世界范围内工伤损害赔偿具体模式的基础上,得出我国应选择补充模式的结论。最后,在完善我国现行工伤损害赔偿法律制度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工伤侵权法律制度分为本单位和第三人侵权两种情形加以完善;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主要表现在:费率制度之改革、工伤保险基金投入比例之调整、程序设置之改进、适用范围之拓宽四方面;高危行业农民工工伤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之完善体现在:在高危行业范围内推行商业保险、完善农民工受雇于非法用工单位的工伤认定、完善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的计算标准与发放模式、改进农民工工伤损害赔偿争议处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