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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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检察公益诉讼全面推开以来,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发挥了巨大作用,对维护公益、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和促进其主动作为方面尤为突出。但随着案件数量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在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职责”的判断上产生越来越多的分歧。目前,关于该问题的判断尚未形成比较成熟的标准,这既是行政公益诉讼司法实践中极具争议的一个问题,亦是现阶段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一个重要缺陷。由于理论上尚无行政机关依法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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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检察公益诉讼全面推开以来,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发挥了巨大作用,对维护公益、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和促进其主动作为方面尤为突出。但随着案件数量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在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职责”的判断上产生越来越多的分歧。目前,关于该问题的判断尚未形成比较成熟的标准,这既是行政公益诉讼司法实践中极具争议的一个问题,亦是现阶段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一个重要缺陷。由于理论上尚无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相对明确规范的概念,暂时难以对其进行清晰的表述。但从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发展实践来看,随着该领域司法实践工作的不断开展,通过具体研究和办案实践对此进行归纳总结,再加以理论上的探索,树立一个可以参考的标准,以此推动行政机关自我检视审查,促进其依法履职、全面履职,并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加强自我约束,进而实现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设立的目的和功能,仍显得非常必要,也是可行的,对加强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无疑也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选取2020年由法院判决且在裁判文书网公开发布的102份行政公益诉讼判决书,并辅以部分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案例、典型案例,重点运用实证分析法,利用中国知网、北大法宝等数据库,通过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等方式,得出应当建立明确规范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认定标准的结论,并就该标准在理论上的重新架构提出了建议。全文共分四个部分:引言部分就选题背景与意义、研究现状和研究方法作阐述。其中,背景与意义中重点阐述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认定标准的功能和价值,并就该标准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维护检察建议前置程序的功能价值及实现行政公益诉讼目的分别作出论述;正文第一部分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司法界定进行论述,并通过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分析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构成要件,继而对当前学界及司法实践中关于不依法履行职责认定标准的实践争论及其原因作了分析;正文第二部分则针对2020年法院作出的102份行政公益诉讼判决进行实证分析,从行政机关抗辩事由出发,研究影响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认定标准的具体因素,为正文第三部分就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认定标准的重新架构作出指引,并回应正文第一部分中关于各种标准采用之争议和分歧;正文第三部分则对照实证分析结果情况,针对当前学界的行为主义标准和结果主义标准分歧,结合司法实践情况提出区分两阶段适用不同标准、细化量化评价指标、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组织公开听证听取群众意见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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