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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人口超过80%,解决“三农”问题直接关系到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实现。党中央连续五年来发布的“一号文件”反复强调增加农业投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业政策性金融作为政府增加农业资本投入的重要手段,既能克服财政资金低效的缺点,又可以弥补商业性金融因其逐利性而不愿投资农业的不足,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势必扮演重要角色。中国农业政策性金融并不是一个单一的机构,而是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主、以执行部分农业政策性业务的商业金融机构为辅的多机构体系。就业务构成而言,农业政策性信贷是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核心业务,也是农业政策性金融扶持农业的重要手段。长期以来,粮棉油的流通贷款一直是我国农业政策性信贷的主体,随着粮食流通体系的建立,这部分业务逐步萎缩,同时,为了更好地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的支农作用,农业政策性金融必须重新调整以适应农业发展的新需要。在农业政策性金融调整的重要时期,必须对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功能有清楚的认识,才能为其发展找准方向。
本文研究的研究思路是:首先是对农业政策性金融财政功能的界定及其实现机制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我国1994年以来的各项数据进行分析,研究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财政功能实现情况,并得出了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财政功能实现的不够理想的结论。对财政功能发挥不充分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借鉴国际经验,为完善其财政功能提出政策建议。
本文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是绪论,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意义,国内外关于农业政策性金融的相关理论综述、研究内容与方法、研究创新点与创新之处。第二章是对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财政功能的理论分析。首先从业务范围、构架体系和运作方式三方面对农业政策性金融进行界定,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财政属性,从而引导出农业政策性金融的两大财政功能,并重点分析了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财政功能实现机制。第三章是对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财政功能实现现状的分析。通过对自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以来的各项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财政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发挥,但还不够,并且就其原因进行深入分析。第四章是对国外经验的借鉴。重点分析了日本、法国、加拿大、印度四
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扶持农业的特色战略,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了值得我国借鉴之处。第五章是对完善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财政功能的政策建议。在前几章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完善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财政功能应注意的三大原则,并对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功能不完善的各大原因找出了相应的对策。
本文主要结论有:第一,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功能具有强烈的财政色彩:以外部经济效益为首位的资源配置功能;以产业发展为目标的产业促进功能。第二,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财政功能实现情况不尽如人意,来自机构自身及财政、行政的因素影响较大。第三,要发挥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财政功能,首先应调整好农业政策性金融与财政的外部关系:农业政策性金融与财政是相互协调关系而不是资金争夺关系,这是完善农业财政功能的基础。第四,为完善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财政功能,应当从本着与经济发展水平、农业地域特点、农业政策调整相适应的原则,对农业政策性金融的业务进行调整。
本文的创新点是:第一,从财政视角,分析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功能,得出了农业政策性金融具有两大财政功能的结论。第二,根据我国具体情况,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财政功能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