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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南京照明电器行业协会为例,对由传统体制内生的行业协会从成立到完全转变的过程进行分析,揭示了这类协会发展演化的一般规律。通过对行业协会与政府关系的分析,挖掘出行业协会有效发挥行业管理职能的动力基础所在,不仅解释了这类行业协会产生当前发展困境的原因,还指出了未来协会发展以及行业治理改革的方向。本文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由导论提出问题,揭示出选题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并对研究的对象--行业协会进行类别归纳。第二部分文献综述部分,就现有国内外有关行业协会经济学分析的理论进行梳理,我们发现对由传统体制生成的一类行业协会在转型国家的演变过程和经济绩效的规范分析在理论界还是空白.第三部分,对于问题给予初步的界定和分析,首先从“体制内”的行业协会这样特殊的社会经济组织形态在中国的发展轨迹开始,进而分析协会发展到当前在制度层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后面的理论分析奠定基础。第四部分,建模与分析,在这部分主要是回答以下两个问题:一是行业管理职能是否应该在政府的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之间进行分配;行业协会在拥有行业管理权限前后其运行效率怎样评价。
对行业协会进行合理有效的监管。第五部分,结合案例,对模型结论进行实证分析。第六部分是文章的三条结论:(1)协会的发展依赖于从政府职能转换中获得的权力。在政府赋权并且不存在政府的职能部门与之竞争的情况下,行业协会能够达到帕累托有效的策略组合,而政府承诺的一致性可提高行业协会提供创新性服务的激励。(2)行业协会功能发挥的程度在于是否能提供中枢性服务,从而能够实现行业特质性资源。提供中枢性服务重点在于建立良好的行业发展秩序,进行技术和服务创新,增加行业的整体收益.对行业协会授权解决的是行业协会的动力基础问题。(3)在行业协会的行业代表性广泛且内部治理有效的时候,政府应果断放权,并积极维护行业协会的地位。而当行业协会的代表性很差,内部治理无效时,政府应该帮助和扶持这类行业协会,在行业协调与管理上让政府职能部门与行业协会充分合作,增加行业协会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机会,使其向现代有效的行业协会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