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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作为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调动生态环境保护者的积极性,促进对环境的合理、科学、高效利用,实现环境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其不仅关系到环境保护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更关系到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而目前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存在缺乏充分依据,缺少环境价值评估,补偿形式单一的突出问题:第一,对发展性机会成本的补偿较为缺失;第二,具有针对性的全面生态环境价值评估不足;第三,综合性的补偿方式较少。这成为制约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瓶颈”。因而,分析流域生态补偿现状,找出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政策的建议,是一个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课题。
本文针对此课题,在总结和评述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选取公共经济学研究视角。在调查分析方面,通过实地调查获取的信息和资料,对山东省现行的流域生态补偿政策进行分析论证,指出政策合理性和存在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改善流域生态补偿的政策建议。
作者首先界定了生态补偿的概念,对于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外部性特征进行了分析,从理论角度阐述了流域生态补偿依据制定、数量核算和方式选取三方面问题。然后,以山东省为例,采用实地调查的分析方法对流域生态补偿进行了调查分析。从补偿依据制定、补偿数量核算、补偿方式选取三方面研究了山东省流域生态补偿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得出调查分析结论:补偿依据明确,但发展性机会成本补偿缺失:价值评估过程严谨,但核算的价值内容尚不全面,核算方法需改进:财政补偿是主体,权益交易补偿和智力补偿需增强。针对上述结论,作者提出构建“包含发展性机会成本补偿”的因地制宜的流域生态补偿模式;应保障环评研究,深入对各种生态环境价值进行全面评估;积极发展权益交易的生态补偿方式,加大科技服务等智力补偿力度;实施环保监测监管,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