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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发展中的大国,也是大国中的发展中国家。这一自我定位深刻的影响了我国在国际社会的诸多立场。它一方面影响了我国参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诞生的谈判,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些我国在维护自身海洋权益中遇到的问题。在这一过程里,既有成功的有益经验,也有失败的遗憾教训。本文以我国参与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作为起点,分析了我国处于自身发展阶段与国际形势的因素,上世纪70年代我国将自身国家身份定位为发展中国家。在整个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期间,发展中国家都发挥了建设性的作用,拥有实质上的最终表决通过的权利,可以说是我国在海洋法谈判过程中发挥发展中国家身份的有利条件一项成功的实践。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深刻影响了各国对自身海洋权益的维护,也充分注意到了内陆国等地理不利国的海洋权益,我国因海洋权益所起的争端越来越呈现出高发的态势。这一方面是因为在上世纪70年代我国老一辈的谈判代表与国家的决策层难以预料到我国之后经济的飞速发展,站在时际的角度或者是出于发展中国家内部团结的需要,没有充分表达我国与发展中国家在海洋权益维护方面一些不相一致的部分。另外,我国与西方国家之间在海洋权益的共同利益点呈现出日渐扩大的发展趋势,与主要的海洋大国之间呈现出了斗争与合作共存的发展态势。中国的崛起既面临着发达国家大肆渲染的"中国威胁论",也存在着发展中国家对于中国是否会成为"新殖民主义"代表的疑问。我国所提出的具有强大感召力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经过去60余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其签署通过之后还未进行过大规模的修订,仅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以联合国大会第48/263号决议的方式通过了《关于执行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的协定》。从时效性来看,如何处理21世纪我国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在海洋权益维护方面的分歧,如何平衡崛起中国的道德感召力与实际国家利益是我国运用国际法在多方面服务国家决策的大有可为之地。本文选取了国家利益中的海洋权益作为研究对象,重点分析了发展中国家身份对我国海洋权益维护的影响。随着综合国力的提高,如何以负责任的大国的新国家身份参与到海洋法规则的制定与维护中,是我国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本文梳理了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期间,发展中国家坚持并得到最终通过一些主张,回顾了我国在实践过程中与发展中国家立场比较一致的具体事件,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肯定发展中国身份带来一些正面作用。此外,本文还分析发展中国家的主张中对我国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一些内容,最后一部分则立足于我国国家身份的转变,对我国在新形势下的海洋权益维护提出了若干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