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国内外金融研究表明,企业投资与内部现金流显著相关。当内部现金流不足或充裕时,企业也会随之出现投资不足或投资过度,这大大地损害了股东和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对此,业界学者为了寻求解决这些问题的治理方案,分别提出了关于企业投资的“自由现金流假说”和“融资约束假说”。本文主要从企业产权视角出发,通过观察内部现金流与企业投资行为的关系,研究不同产权性质企业的投资决策是受不对称信息还是代理问题的影响。同时,本文通过DEA方法测定投资效率,深入研究了企业产权、内部现金流、非效率投资行为对投资效率的影响问题。本文采用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文献评述和制度背景分析的基础上建立理论模型,从理论分析结果中引申出实证含义,再利用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并结合我国当前的制度背景,借鉴产权经济学和投资理论的相关研究成果,对我国不同产权性质企业的投资—现金流敏感性及其投资效率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检验,最后得出研究结论。通过研究本文发现:(1)在我国,不同产权性质企业均存在着投资—现金流敏感性,但两者投资—现金流敏感性的动因不同,其中国有产权控制企业的投资—现金流敏感性可能源于自由现金流的代理问题,而私有产权控制企业的投资—现金流敏感性则或许是由信息不对称的融资约束引起的。(2)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反托宾Q”现象,即托宾Q值越高,投资支出越小,与TobinQ代表上市公司投资机会的理论不相符。(3)我国上市公司投资效率普遍偏低,且不同产权性质企业具有不同的投资效率,其中私有产权控制企业投资效率最高,中央政府控制国有企业投资效率次之,地方政府控制国有企业投资效率最差。(4)过度投资和投资不足这两种非效率投资行为对企业投资效率的影响是有显著差异的,并且过度投资行为带来的投资效率更低。(5)管理层持股这一公司治理方式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激励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