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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体制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国家非常关注公医疗卫生、教育等事业的发展,也相当重视事业单位的改革。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在满足经济需求的情况下,越来越重视医疗、教育的方面的需求。但是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社会公益事业单位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难以满足公众的需求,公益事业单位改革实在必行。本文采用委托代理理论,分析所有权、经营权相分离下的契约关系,得出潍坊市公益事业单位难以发挥公益作用的原因是,政府代理人、公益事业单位次代理人和委托人公民之间没有形成真正的委托代理关系,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等、多方利益不一致而导致道德风险问题。而解决这一症结的方法便是转变政府职能,将其拥有的公共服务权力委托给公益事业单位,并建立积极有效的激励机制与监督机制。正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相关概念理论综述,较为详细地分析和梳理了公益事业单位的概念和委托代理理论,对委托代理理论在公益事业单位改革领域的应用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为后面的论述奠定必要的基础。第二部分以潍坊市公益事业单位为案例,对潍坊市公益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以介绍,分析潍坊市公益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对潍坊市公益事业单位存在的表面问题进行更深入的分析,寻找深层次的问题根源。第四部分的内容是围绕着潍坊市公益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公益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根据委托代理理论提出一套系统的改革方案,旨在探讨出一些完善公益事业单位改革的对策,以期在推动我国公共事业上有所创新发展。同时,实现公益事业单位为广大公众提供公益服务的目标,让公益事业回归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