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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我国的各级城市建设中,城市设计作为一种设计并控制城市形体空间的手段越来越多地参与到规划设计之中。对于城市设计的成果要求,尚未形成统一的规格,还存在认识上的诸多偏差。因此,城市设计成果编制的研究在当前有很大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城市设计的成果构成、影响因素和编制特点的讨论,阐明了城市设计编制的弹性原则、阶段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以及引导与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与此同时,本文还研究了城市设计成果在规划设计到建筑设计的整个过程中的控制作用,系统规范了适应总体规划层次、分区规划层次、片区和街区规划层次以及外部环境设计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控制要素。为我国现实环境和条件下的城市设计操作规范化和城市设计评价提供了参考依据。最后,本文以广州大学城中心区城市设计为例,探讨了城市设计成果编制的内容、深度、可操作性等问题,总结出示范性的城市设计成果体系,指出制定城市设计成果体系标准的迫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