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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的权利导致绝对的滥用。版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本身是一种具有垄断性的合法权利,具有促进竞争和创新的作用。但如果权利人在行使版权的过程中超出了必要的限度,不公平、不合理地行使版权,即版权滥用的行为,则会严重损害他人利益以及社会公共的利益。而随着市场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权利人通过滥用版权的方式限制市场竞争的现象越来越多。其中,与垄断有关的版权滥用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最大。在微软垄断案中,微软公司的行为就属于典型的与垄断有关的版权滥用行为。但微软公司在我国市场上相类似的行为并未遭受任何处罚,可见我国在通过反垄断法规制版权滥用方面的立法与司法的不足。尽管我国《反垄断法》已经颁布多年,却在对版权滥用行为的规制方面仍未取得很大的进展,相关法律对于版权滥用的规制仍然只是—些较为笼统或缺乏针对性的规定,难以在实践中很好的用于规制版权滥用的行为。因此,本文从欧盟微软垄断案的角度,分析欧盟通过欧盟竞争法规制版权滥用方面的成功经验,并为改善我国在版权滥用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方面的不足提出相应的建议。本文主要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从理论层面对版权滥用行为的概念、产生原因、构成条件、表现形式和社会危害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详细分析了版权与反垄断法之间即相互冲突又相互协调的复杂关系,同时也简要的介绍了反垄断法对版权滥用行为的规制。第二部分,详细的介绍了欧盟微软垄断案,对欧盟委员会及欧盟法院如何认定微软公司行为属于滥用版权的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论述。通过微软公司的案件,一方面可以看出版权滥用给市场竞争带来的巨大危害,另一方面则是了解欧盟在规制版权滥用方面的相关做法,以期对我国在规制版权滥用方面的完善提供一定的参考。第三部分,对欧盟竞争法对版权滥用行为的规制做了详细的介绍,主要阐述了《欧共体条约》的第81条和第82条、2004年《技术转让集中豁免条例》及《技术转让指南》的主要内容,并对欧盟竞争法在版权滥用行为的规制方面的规定进行了一定的分析。其中对欧盟微软垄断案的分析以及对欧盟竞争法的介绍,为后文关于如何改善我国在版权滥用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方面的不足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素材。第四部分,通过《著作权法》、《反垄断法》以及我国的其他相关法律三个角度分析了我国法律对版权滥用行为规制的现状,指出我国必须尽快完善版权滥用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的法律制度,并对版权滥用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在文章的最后结合上文对欧盟相关做法的分析以及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改善我国版权滥用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方面的不足提出了四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