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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是降低农村居民疾病经济风险,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逐步实现社会公正。为考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目标的实现程度,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效果进行系统的评价,总结制度实践经验进行制度创新,以更好地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完善和可持续性发展。本研究从社会学实证研究的基本范式出发,其主要内容由理论视角、研究设计、结果分析、基本结论与讨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理论视角。主要探讨社会公正理论及其在本研究中的应用等问题。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到最基本的医疗服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必须把握的基本精神。本研究将运用社会公正理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研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公正性。第二部分是研究设计。在这部分中,笔者提出了本研究的研究假设,界定了研究变量,介绍了资料来源、样本情况和资料处理方法。本研究提出了五个研究假设: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二是乡镇医疗供给不足是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效果的重要因素:三医疗机构的功利性是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效果的重要因素;四是大病统筹报销比例低是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效果的重要因素;五是门诊统筹覆盖率低是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效果的重要因素。第三部分是结果分析。本研究通过频数分析研究把握潢川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状况;通过多元线性回归、内容简化等方法探讨了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效果的因素。第四部分是结论与讨论。本研究的基本结论是: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二是乡镇区域内医疗供给不足是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效果的重要因素:三是医疗机构的功利性影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效果;四是大病统筹报销比例不足影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效果;五是门诊统筹覆盖率较低影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效果。最后从城乡卫生医疗制度并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机制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