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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特别是1999年10月《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方面主渠道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现行行政复议制度存在诸多根本问题,严重制约了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也使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复议制度逐渐失去信心,因此,修订《行政复议法》,对现行行政复议制度进行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2008年开始,我国开始在部分省、直辖市进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改革,作为一名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基层行政复议工作者,笔者在本文中分四个部分,对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分别从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进行综合分析,着重介绍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主要内容,对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机制提出建议意见,以期拙文能对行政复议制度改革贡献微薄力,量。
现将本文的主要内容作简要介绍。
第一部分主要是对我国行政复议制度从理论层面进行综合分析。第一节简要介绍从北洋政府时期至今,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发展的五个阶段其主要特点和存在缺陷,第二节论述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法律性质和功能定位,第三节阐述笔者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基本标准和价值目标的理解。
第二部分则是对我国现行行政复议制度从实践工作角度进行深入分析。从三个方面以大量翔实的数据,重点论述现行行政复议制度在功能作用发挥、体制机制、工作实践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深刻分析原因。
第三部分主要是介绍我国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试点单位工作背景、试点基本情况、委员会审理案件典型模式、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模式等,同时对几年来试点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进行阐述。
第四部分结合笔者工作实际和理论调研情况,对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功能定位、管辖权限、组织形式、审议案件工作机制、制度保障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以期对建立统一规范的行政复议委员会体制机制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