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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政府”日益成为官员和学者探讨的核心议题,新公共服务理论、治理理论、参与民主理论、协商民主理论等都不约而同的将“公众参与”作为改革政府的重要内容。在中国,“公众参与”一直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体系中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公众参与行政过程的实践越来越丰富,从行政立法的公众参与,到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种行政行为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公众参与的领域从环境评估、城市规划也逐渐扩大到了价格变动、宠物饲养等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范围,例如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听证、深港西部通道侧接线工程环评事件、厦门沧海PX项目迁址、《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的出台过程、2006年北京市五个安全生产规定的出台过程等等。因此,研究中国行政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及其法律完善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及实践意义。基于文献研究、制度研究与案例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本文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行政过程中公民参与问题进行探索:首先,阐述行政过程中公众参与的意义与局限,尤其是对公众参与在参与质量、参与成本、参与代表性、参与过程中程序与实质之间的悖论等方面的局限进行详细论述;其次,梳理中国行政过程中取得的成就与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对公众参与过程中参与主体、参与有效性、参与程序性、参与形式选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的总结;再次,基于中国行政过程中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中国发展公众参与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均衡、适度、有序、有效;基于上述存在问题与发展原则,本文在总结中国行政过程中公众参与的立法成就的基础上,对于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初步的建议;最后,基于中国国情,为了实现均衡、适度、有序、有效的公众参与,应该着力落实和完善保障和引导公众参与的相关法律制度和机制,如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参与信息回馈机制、参与代表遴选机制、参与专家评估机制、参与形式选择机制、参与责任机制与参与救济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