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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税收法律关系的发展,尤其是税收债权债务学说得到广泛认同后,纳税人的地位显著提高,纳税人的利益保护问题也日益成为税法研究的重点。而且,在税收实践中,税务机关也逐渐重视对纳税人利益的保护。现实中,纳税人常常因信赖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确定性或者信赖税收法律、法规或政策的存续性而安排自己的生产、生活,一旦这些因素发生突然变更,必将对纳税人的信赖利益造成影响,甚至会给纳税人的生产、生活造成重大损失。然而,由于我国对纳税人信赖利益保护的理论研究还不够成熟,也缺乏有关纳税人信赖利益保护的直接法律、法规规定,对纳税人因信赖造成的损失无法获得有效的救济。因此,纳税人信赖利益保护理论就成了税法学术界和实务界关注的课题。本文由导论、正文和结语组成,将国外的相关理论及实践成果与我国的税收法律实践相结合,运用实证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围绕信赖利益这一主题,深入分析了纳税人信赖利益理论和法律保护机制,理论与实践的密切结合,力求做到法的价值与法的规范的统一。正文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纳税人信赖利益一般理论考察,主要介绍了信赖利益的概念及纳税人信赖利益的内涵、特征及立法保护的意义;第二部分通过正反论证对比分析了纳税人信赖利益保护的理论依据与现实依据,在传统的诚信类推说、法律安定性原则说、基本权利说、法治原则说的基础上,把税收债务理论作为纳税人信赖利益保护的新理论依据加以分析,并从三个方面论述了纳税人信赖利益的现实依据;第三部分主要阐述了纳税人信赖利益四个构成要件和两类适用情形,系统论述了纳税人信赖利益法律保护标准和适用范围;第四部分在分析国外有关信赖利益保护实践的基础上,从理论研究、立法保障、执法程序、机构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构建我国纳税人信赖利益保护机制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