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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过度放牧,遏制草地退化,我国于2011年开始在主要牧区施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以下简称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因黄河源区生态地位十分重要、草原保护与牧民生计改善之间的矛盾更为突出,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实施对该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及全国生态安全的影响更为重大。评价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实施效果是发现政策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的关键举措。目前,相关研究缺乏将经济与生态结合以及基于草原生态补奖政策“通过减畜手段达到保护和恢复草原生态的目标”政策逻辑的系统性评价。因此,本研究以黄河源区为研究区,基于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政策逻辑,首先根据牧户调查数据实证分析了政策的减畜效果;其次估算了理论补奖标准和最小养殖规模,从而厘清了减畜效果的产生原因;紧接着根据草地遥感数据从绿度变化率(GRC)、综合植被盖度(CVC)、净初级生产力(NPP)3个指标分析了政策实施前后草地生态变化情况;最后分离出了气候和政策两个因素对政策实施前后草原生态变化的贡献。基于上述研究内容,本研究得出以下几点结论:(1)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总体减畜效果有限,草畜平衡和禁牧的减畜效果存在差异。政策变量补奖金总额的估计系数为0.0034,未通过显著性检验,政策未显著降低牧户牲畜年末存栏量,其总体减畜效果有限。在草畜平衡区,其他条件不变下,补奖总金额每增加1000元,牧户的牲畜年末存栏量增加4.42%,在1%显著性水平上显著;在禁牧区,政策虽然减少了牧户的牲畜年末存栏量,但在统计上并不显著。(2)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减畜效果有限的直接原因为现有补奖标准偏低,根本原因为政策规定的生态养殖规模无法维持牧户长期生计。在禁牧区,泽库、甘德、达日、称多的现有禁牧补助标准比理论禁牧补助标准分别低38.74元/亩、22.65元/亩、55.79元/亩、8.82元/亩;最小养殖规模分别高出其生态养殖规模304.1羊单位、294.3羊单位、103羊单位、300.7羊单位。在草畜平衡区,泽库、甘德、达日、称多的现有草畜平衡奖励标准比理论草畜平衡奖励标准分别低117.15元/亩、40.33元/亩、54.54元/亩、10.97元/亩;最小养殖规模分别高出其生态养殖规模190.2羊单位、237.2羊单位、33.4羊单位、35.5羊单位。严格执行政策后,短期来看,现有补奖标准无法弥补牧户减畜的机会成本;长期来看,政策规定的生态养殖规模无法维持牧户生计。(3)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生态效应有限,未能改变黄河源区草地的净初级生产力、固碳能力和水土保持能力的总体恶化趋势,但却是保护和恢复草原生态的关键措施。气候因素导致泽库、甘德、达日、称多的草地NPP比政策实施前平均分别降低了11.73%、16.11%、15.56%、19.62%;政策实施导致泽库、甘德、达日、称多的草地NPP平均分别增加了10.95%、10.98%、11.06%、16.82%。然而,政策的实施仍未能遏制住草地NPP总体降低的趋势,泽库、甘德、达日、称多草地NPP平均分别降低了0.78%、5.13%、4.5%、2.8%,这主要是由当前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实施力度不大所致。另外,气候对草地NPP的影响基本一致,人类活动对草地NPP的影响差异较大,证明实施草原生态补奖政策是保护和恢复草原生态环境的关键措施。为进一步完善黄河源区的草原生态补奖政策,提高其实施效果,基于上述结论,本研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提高草原生态补奖标准,弥补牧户减畜损失。因不同地区间牧户减畜的机会成本存在较大差异,在制定新的草原生态补奖标准时,应综合考虑地区草地生产力、牲畜价格、畜群结构、自然灾害、气候条件等因素。(2)加强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监管。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弱监管也是制约政策实施效果的重要原因。为改变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弱监管,一要制定出实质性的惩罚措施并严格执行,提高牧户的违约成本;二要提高草原监管人员的工资报酬,扩大草原监管队伍;三要创新监管手段,将卫星遥感技术、无人机和无线监测设备等技术应用到草原监管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