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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资料主要来自对济宁市推行等级化管理模式的部分公安局的现场调研,对等级化管理实施机构的管理人员、相关人员和普通民警的访谈,与我国警务管理模式以及公共管理改革相关的文献资料。在论文的形成过程中采用了文献法、现场调研法、问卷调查法及头脑风暴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力求使本研究更加客观深入,论点突出,论据更具说服力。 在分析和借鉴农村改革和现代企业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同时总结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的经验和教训的背景下,结合基层公安机关的客观要求,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缺乏效率与活力的突出问题,从1998年开始,济宁市公安局以改革考核制为突破口,全面启动了等级化管理模式,即以健全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全员目标管理为基本内容,通过对不同警种、单位、不同岗位民警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进行量化分解,明确职责任务,定期计分考核,年终评定等级,按级兑现奖惩的一种新型警务管理模式。 等级化管理模式完善了激励与竞争机制,提高了民警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是对警务管理改革的有效探讨和成功尝试,是济宁市公安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对警务管理模式的发展创新,为警务改革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本文通过描述济宁市公安局等级化管理模式实施的背景和现状,对这一警务管理模式进行了典型案例分析。并从考核方式、考核标准、考核对象、考核目的四个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探讨等级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的途径,提出了完善等级化管理模式的路径选择:以制度为保证,把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强化全体民警警务行为的一致性;以目标为前提,塑造促进组织和个人互动发展的共同愿景;坚持人本为理念,把以人为本的精神渗透到管理活动的全过程;以文化为导向,塑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引导民警实现自我管理;以提高为目的,由事后惩罚转变为事先学习,构建学习型组织。 从行政生态学的角度看,济宁市公安局等级化管理模式是济宁市公安部门对其警务管理做出的一系列相应变革,适应了当前行政生态环境的发展方向,使公安部门的管理能力得到了提高。从微观到宏观,我国公共管理也必须适应当前行政环境的变化,符合当前行政环境提出的要求、提供的条件以及发生的变化。这也是我们在济宁市公安局等级化管理模式中得出的重要启示。转型中的中国社会经历着巨大的社会变革,面临着行政生态环境的巨大变化,政府的行政活动也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从而使行政管理与行